丢失的孩子找到后,他需要负担亲生父母的养老送终吗? 孩子从小三两岁被拐卖,父母寻亲多年未果。孩子长大成人,意外得知亲生父母远在异地。 这种父子团圆家人相聚,本来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我的一位朋友,就遇到了这种人生大事儿,与失散几十年的亲生父母团圆相认,从此,除了养父母,亲生父母也找到了。 可是,好事不长。 相认之初,亲生父母给了他十万元,说是给他弄丢了,非常愧疚,这次相认,没其他的东西可以给他,唯有这十万元给他,算是认亲礼。 他在养父母这边也生活得不错,事业有成。本不想要这十万元,怎奈父母不行,必须给必须要。 起初两年,还有走动。第三年,亲生母亲以父亲生病为由,向他要看病费用。他本来也没想要这十万元,就给这十万元拿了回去。还回老家看了几次父亲。 又过了两年,母亲又以父亲生病为由,让他和亲弟弟平摊费用。他二话没说,按母亲说的数目打了过去。 父亲病愈出院,母亲告诉他,看病报销了几万元钱,你弟弟要照顾老人,这钱就给他了。 他就一个字,行! 这次,他母亲又打电话,又需要钱,而且是你弟弟比你困难,这次你就不要和你弟弟平摊了,你一个人全拿。 他有点郁闷,郁闷的不是让他拿钱,是他母亲这种偏心。 我没经过他这样的事情,况且有牵涉到父母,也不知道怎么劝他。 在我的认识里,这种失而复得的孩子,是不应该再参与养老的。 他已经有四位老人需要养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