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受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2月10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晓燕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贩卖毒品案,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喆担任审判长。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引领高质效履职的关键示范。面对疑难案件,检察长从卷宗审阅到证据补强全程引领,其出庭指控不仅彰显司法权威,更成为干警观摩学习的珍贵机会,数十名检察干警现场观摩庭审。庭审同时是一堂鲜活的法治公开课,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梧桐湖校区学生受邀旁听,在亲历司法过程中感知法治精神,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葛晓燕带领检察官助理一道严审细查全部案卷,制定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就案件疑点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依法要求补充完善证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中,公诉人借助多媒体系统清晰展示9组证据,在持续3小时的审理中紧扣争议焦点,论证逻辑严谨、指控有力,围绕事实与证据,针对辩护意见逐层剖析,深入揭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毒品犯罪的悲剧往往始于‘侥幸心理’与‘短视利益’,五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对自身健康、家庭幸福极不负责,更是对我们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的破坏。毒品犯罪零容忍,司法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任何形式的毒品犯罪一查到底。”公诉人通过明确“毒品犯罪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的立场,直接传递了司法机关的坚定决心,划清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领导干部是办案质量的“引领者”与“第一责任人”。梁子湖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提升检察整体办案质效,以“头雁”领航激发“群雁”活力,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自觉,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努力以更优检察实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