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结婚14年为何能够被家暴13年而不离婚?我实在很难理解,是女人觉得被打也能接受?还是仅仅是胆小害怕,宁可被打得鼻青脸肿也一直忍着,或者为了孩子忍了13年?女子说,丈夫连孩子和她一起打,那为了保护孩子是不是也应该早一点选择离婚选择逃离,而不是一直被打了13年呢? 现在,被家暴13年女子追究丈夫刑事罪名,男人打女人,这种男人就很不男人,就很渣,追究其刑事罪名也是一种必然,不会因为是夫妻,打人就可以被纵容,只是,我实在不明白,为何结婚了14年被打了13年才幡然醒悟,是不是醒悟得有点太晚了?家暴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的区别,第一次不反抗以后就会习惯成自然,就会逆来顺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