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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12月起可直接发放至个人潮州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通过线上、线下申领

生育津贴12月起可直接发放至个人

我市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通过线上、线下申领

昨天,记者从潮州市医疗保障部门获悉,自12月1日起,潮州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可由职工本人直接申请并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进一步简化申领流程、保障职工权益。

据介绍,本次政策覆盖对象为已按规定参加潮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且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其中,2025年12月1日(含当日)起生育、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均可本人申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2025年12月1日前发生相关情形的,仍按原渠道发放生育津贴。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不适用本次个人申领政策。

为方便职工办理业务,潮州市医保部门开通线上、线下两种申领渠道,职工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办理方式,申请材料精减为两类核心资料,分别是病历资料和《信息采集表》。

线上申领渠道十分便捷,可实现全程“零跑腿”,参保职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即可办理。线下申领同样有清晰指引,参保职工携带齐全申请材料,前往参保所在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就能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潮州市医保部门明确,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支付业务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提升办事效率。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黄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