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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男子租来轿车伪造证件抵押借款迎泽法院:严惩!

小王失业在家花钱却大手大脚,还将租来的车辆进行抵押借款,最终骗局曝光,受到法律严惩。近日,迎泽法院通过这起案例以案释法,告诫民众,切勿心存侥幸,尝试此类“空手套白狼”的行为,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小王在失业后长期未能找到心仪的工作,尽管没有收入,他生活依旧大手大脚,甚至通过四处借贷以维持自己的“高质量生活”,最终导致债务缠身。

偶然机会下,小王在与某放贷从业人员沟通时得知,可以通过将租来的车辆进行抵押借款,只要将租金按时支付,到期偿还债务后就可以再将车辆赎回。头脑发热的小王已经习惯了“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他不顾自己的经济水平和履行能力,便直接前往某租车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租走一辆小型轿车。租走车辆后,小王得知抵押借款需要本人本证,便伪造身份证及行车证,将所租车辆抵押给他人获得借款。

随后,小王并未如约履行还款计划,在偿还少量借款后,剩余款项均用于其个人挥霍。很快,小王便不能如期支付租金,租车公司随即通过安装在车辆上的GPS定位到了已经被抵押给他人的车辆,在找到车辆的同时,进行了报警处理,随后小王被公安机关抓获,所租的车辆也被发还给租车公司。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迎泽法院法官表示,租车是为了便利出行,而非违法变现的工具,以上案例中看似“高明”的操作,实际上存在大量的法律风险。从法律层面看,对于租车变现的行为人来说,在签订租车合同时,隐瞒抵押变现的真实意图,通过伪造证件的方式欺骗抵押权人取得借款,既侵害了租车公司的财产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对于贪图“低投入高回报”的抵押权人来说,未核实车辆权属便轻易放款,不仅可能血本无归,若明知车辆来路不明仍参与交易,还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官提醒,为防范此类风险,各方都需筑牢“防火墙”:对租车公司而言,不能为争夺客源放松审核,应严格核实承租人身份信息,安装定位设备并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对抵押权人和购车者来说,务必核实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证件的真实性,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手续;对普通民众而言,要认清租车变现行为的本质,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记者任蕾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