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缪某某组织他人卖血、非法获利超2000元,结果被抓了。落网后他供述:献血者拿走300元,群主招人抽成450元,他作为中介拿走600元。缪某某说:其实他也不想层层加价,可是参与的人多,没办法。 去年5月,上海闵行区一家医院门口,缪某某向病患家属金先生兜售3张献血证,总价3900元,单张售价1300元。 这笔交易,牵出了一条横跨沪苏两地的非法卖血利益链。 很少有人知道,这张卖到1300元的献血证,源头成本只有300元。 缪某某在江苏的下线中介,常年蹲守在各类招工群、老乡群里,专门瞄准手头拮据的人。 一句“献血换现钱,300块当场结”,总能招来不少急需用钱的人。 这些人大多顾不上考虑健康风险,更不知道自己的献血证会被层层加价,最终变成别人牟利的工具。 献血证刚到献血者手上,就被立刻收走,转手送到当地群主手里。群主二话不说,先抽走450元的“介绍费”,再把证交给缪某某的下线中介。 中介接过证,又添上600元的“跑腿费”,一番操作下来,300元成本的献血证,身价直接涨到1300元。 而缪某某,就是这条链条上最关键的“终端销售员”。 他不用跑腿找人,也不用费心转账,只需要每天守在医院周边,盯着那些攥着用血通知单、满脸焦急的家属。 这些家属要么是亲友献血证不够,要么是等不及正规用血的排队流程,只要缪某某凑上去低声说一句“有献血证,当天能用”,十有八九都愿意掏钱。 金先生就是这样上钩的。 他当时一门心思扑在手术室里的家人身上,根本没心思琢磨这张证的来路,咬牙花3900元买了3张,只求能快点让家人用上血。 他不知道,自己付的3900元里,献血者只拿到900元,群主抽走1350元,中介赚得1800元。 而作为终端对接家属的缪某某,每单都能从中分走一笔差价,单是金先生这一单,他就赚了近千元,短短几个月下来,靠着组织多人跨省有偿献血,他的非法获利轻松超过2000元。 靠着这套空手套白狼的模式,缪某某的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他不用投入任何本钱,只需要维系好上下游的关系,就能坐收渔利。 在他眼里,这是一门零风险的好生意,却没意识到,自己早已踩进了不可挽回的深渊。 这条黑色链条的背后,藏着看不见的大坑。那些为了300元就卖血的人,大多没接受过正规体检,谁也不知道他们的血液里有没有隐藏的传染病。 这些来源不明的血液,一旦流入医院,就可能给用血患者带来致命风险。 更让人揪心的是,这种黑市交易直接搅乱了无偿献血的秩序,让真正需要用血的患者,陷入了更难的处境。 直到今年,这桩藏在医院角落的猫腻被彻底揭穿。 相关部门调查发现,缪某某不仅非法获利超2000元,还累计组织超过3人次参与有偿献血,两项行为均已达到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随着相关部门的介入,这条横跨沪苏两地的非法卖血链被连根拔起,缪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被依法抓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肃惩处。 一、缪某某的行为已达到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立案标准,其被抓具有明确法律依据 《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缪某某组织卖血超3人次、非法获利超2000元,双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同时违反《献血法》禁止性规定,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叠加,被抓是法律的必然追究。 二、缪某某的行为并非简单牟利,而是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组织未经规范体检者卖血,若血液含病原微生物,属“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情形。 该行为既让用血患者面临传染病风险,又破坏无偿献血公益秩序;且符合司法解释中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情形,绝非普通牟利行为,而是明确的刑事犯罪。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 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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