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旬老人骑电动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撞伤。交警认定轿车司机全责,后老人起诉轿车司机以及保险公司,索要误工费等赔偿。可保险公司却辩称老人早已退休,不同意赔偿误工费。法院会怎么判?(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据悉,60多岁的李老太太退休后一直在家帮子女们带娃。事发当天早上,李老太太骑着电动车上街买菜,结果在菜市场的路口处,被一辆轿车撞倒受伤,交警队认定轿车司机全责。 后经诊断,李老太太存在骨折现象。医生建议李老太太不要再干活了,先在家卧床休养一段时间。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李老太太的子女就向轿车司机,以及轿车所属保险公司索要赔偿。 然而保险公司在了解清楚事情的经过后,却认定李老太太都60多岁了,已经退休多年,而且也不像自由职业者那样种地卖菜的,哪来的误工费一说。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由此可见,女性年满50周岁就可以办理退休了,也就是没有工作了,自然不存在误工费一说。 李老太太不服气,称自己偶尔会下地种点菜拿去卖。但保险公司认为,这种情况并不算是工作,只是李老太太闲得无聊打发时间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李老太太退休后没有什么稳定的工作,但她在家带带娃每月还能从子女那里拿点钱用,再加上李老太太偶然会种菜卖菜维持生计,所以并不算完全没有收入,她一直在创造工作价值。 误工费,是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类型的合理收入。 由此可见,只要李老太太创造了劳动价值,不管具体是做什么,在因为人身遭受损害时无法继续产生劳动价值时,就可以计算误工费。 那李老太太的误工费该如何计算? 按照规定,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要是受害者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李老太太的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并额外需要向李老太太支付8000元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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