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发工资,你可以去告我!”广西防城港,一个19岁的女孩去要3000块工资,结果被51岁的老板刘某抱着狠狠摔在地上。监控里的画面看着就让人揪心,女孩每次刚挣扎着爬起来,就被他下手更狠地推搡。事后刘某还在工作群里得意洋洋地调侃,说自己“丢垃圾”,放话“有本事就去劳动局告我”。 3000块钱啊,对老板来说可能就是几顿饭钱,对19岁的小姑娘来说,说不定是半个月房租,是给家里寄的生活费,是省吃俭用攒下的辛苦钱。就为了这点钱,一个快当人爷爷的岁数,对个孩子下这么重的手,良心是被狗吃了吗?监控里那一下下推搡,哪是推人啊,分明是在糟践别人的尊严,糟践自己的脸皮。 更气人的是事后那副嘴脸,还在工作群里炫耀,说什么“丢垃圾”。你自己欠薪不还,动手打人,到底谁才是垃圾?还敢放话让人家去告,真当劳动局是你家开的?真当法律是摆设?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敢这么嚣张,怕不是平时欺负员工欺负惯了,觉得谁都得忍气吞声。 那女孩才19岁,刚出社会没多久,可能还觉得老板都是讲道理的人,没想到第一次要工资就遇到这种事。换做哪个孩子,不得吓着?说不定以后再找工作,都得有心理阴影。想想都心疼,她爸妈要是看到监控里的画面,得多难受,自己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在外头让人这么欺负。 有人说这老板可能是觉得小姑娘年纪小,没背景没势力,好欺负。可他忘了,现在是法治社会,不管你多大岁数,不管你多有钱,动手打人就是不对,欠薪就是违法。别说是3000块,就算是300块,该给的也得给,凭什么让人家白干活? 后来听说当地警方已经介入了,劳动局也开始调查。真希望能快点有结果,该罚的罚,该赔的赔,让这老板知道知道,不是谁都能任由他欺负的。也给其他老板提个醒,别总想着压榨员工,别觉得欠薪、打人没人管。员工凭力气挣钱,拿工资天经地义,谁也没资格克扣,更没资格动手。 还有那些在工作群里看着老板说这话不吭声的人,也该醒醒。今天他欺负这个小姑娘,明天说不定就欺负到自己头上了。遇到这种事,就算不敢站出来帮忙,也别当看客,至少别跟着附和。要是人人都能多管点“闲事”,这种嚣张的老板也不会这么肆无忌惮。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