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会不会纵容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法记录封存”制度1、是不是纵容违法行为、为特定人群“开绿灯”?2、会不会削弱社会警示作用?3、让潜在违法者心存侥幸?4、公共安全怎么保障?5、一个曾经吸毒的人,是否适合从事与孩子、公众安全密切相关的岗位?必须正确看待这一制度:1、严格区分“治安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2、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是治安违法,相关违法记录,符合条件的,可适用封存制度。3、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构成犯罪的,相关犯罪记录应纳入专门管理,不适用封存制度。违法记录封存不是免责的“保护伞”,更不是纵容违法,也不影响职业准入。封存绝不是删除或销毁,违法记录被封村后,依然保存在公安系统中。如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仍可查询。敏感岗位(如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的招聘,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无吸毒记录”,用人单位按法定程序就能查询到。 热点观点华俊竹有话说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