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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 江苏昆山郑先生的遭遇,让无数人唏嘘不已。与妻子辛苦打拼十余载,终于

脸都不要了! 江苏昆山郑先生的遭遇,让无数人唏嘘不已。与妻子辛苦打拼十余载,终于购置房产安家,可搬进新居仅一个月,妻子便因病离世。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他无心处理房产手续,这套承载着夫妻回忆的房子,一空置便是九年。 直到儿子筹备婚事,需要将房子过户时,郑先生才带着购房合同、妻子死亡证明前往房产中心,却得知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名下50%的份额已成为遗产,需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字确认方可过户。 郑先生本以为,妻子父母早已过世,继承人只有自己和儿子。未曾想,妻姐竟突然找上门,态度强硬地要求分割房产:“我是她亲姐姐,凭什么没我的份?这房子必须分我一半!” 原来,根据法律规定,妻子去世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郑先生、儿子及妻子的母亲。当时妻子母亲未明确放弃继承权,这部分份额便随母亲后续离世,转移至其法定继承人——妻姐名下,这也成为妻姐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 对于郑先生而言,这套房子是夫妻省吃俭用的心血,妻子离世后他独自支撑家庭,如今儿子结婚急需用房,妻姐的突然“索房”让他既委屈又愤怒。昔日和睦的亲情,在房产利益面前变得岌岌可危,最终双方闹上法庭。 好在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郑先生向妻姐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妻姐则配合完成房产过户手续。这场纠纷终以兼顾法律与情理的方式落幕。 这起事件也给很多人敲响警钟:现实中不少人觉得“立遗嘱”“谈遗产”不吉利,却忽视了意外来临后的财产规划。继承之事,法律是底线,情理是温度,提前做好财产安排,既是对家人的负责,也是守护亲情的有效方式。你如何看待这起遗产纠纷?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观点。 法律 遗产亲情 信息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2025.11|《买房一个月后妻子突然因病去世 九年后共同房产办不了证 妻子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妻姐认为自己也应分得份额 法院调解:房屋归郑先生所有 由他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补偿。》 文|墨海 编辑|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