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30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宣布,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公告显示,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的规定,赛力斯宣布,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其联属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1)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16,292,800股H股,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约15.0%(经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部分行使后但于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及于稳定价格期内,于市场上连续购入合共16,292,800股H股(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约15.0%(经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部分行使后但于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价格介乎每股H股109.60港元至131.50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徵费)。
于稳定价格期内,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2025年11月28日于市场上最后一次购入,价格为每股H股116.30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徵费)。
赛力斯表示,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于稳定价格期内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超额配股权已于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