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纠错,企业的9010万元资金可能还被冻结着”

高质效办案解了巨额资金僵局

“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纠错,我们企业的9010万元资金可能还被冻结着,项目也不可能起死回生!”日前,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召开的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上,A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这份感慨背后,是检察机关通过精准监督,依法撤销一起不构成犯罪的挪用资金案,推动两家企业化解千万元经济纠纷,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检察力量的履职成效。

2019年,为合作开发某建筑项目,B公司与A公司共同成立C公司,分别持股49%和51%。按照合作规定,持股比例大的A公司负责支配C公司的资金流动,且相关大额资金由A公司驻广东总部管控。此外,两家公司分别派驻财务人员管理C公司账目,且分别办理了银企直联业务,共同监控C公司资金流向。沈某就是A公司派驻的财务管理人员。

2024年9月,B公司发现多笔大额资金在A公司账目上流动,遂认为A公司财务人员非法挪用资金,将A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将非法挪用的巨额资金返还给C公司。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犯罪,遂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办案民警走访了两家企业,同时到相关银行调取资金流水,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制作的专项审计报告,发现仍有上亿元资金未转回C公司,而沈某作为财务管理人员具有重大嫌疑。2024年10月,公安机关以沈某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并冻结了A公司9010万元资金。今年3月,沈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21日,公安机关以沈某涉嫌挪用资金罪提请卧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鉴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承办检察官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梳理、细致研判。经过反复核查,承办检察官发现沈某经办银企直联业务属于正常履职行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沈某有调配公司账户资金的权限,也不能证实其存在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卧龙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其进一步查明挪用资金的主体、涉案资金的去向等关键证据。

考虑到涉企刑民交叉案件久拖不决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卧龙区检察院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逐级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河南省检察院将该案纳入专项监督挂牌督办,并指定卧龙区检察院持续跟进。

“从现有证据来看,沈某无挪用资金行为,无犯罪事实。该案属于普通民事纠纷,不能按照刑事案件处理。”承办检察官表示,该院建议公安机关解除冻结措施,撤销对沈某的强制措施。最终,公安机关解除了对9010万元资金的冻结、对沈某的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经过多次调解,A公司与B公司最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达成股权置换债权的调解方案,就后期其他继续合作项目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