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出行方面,军人依法优先体现的是全社会对军人的尊崇,但在湘乡市某渡口却没有张贴相关提示标识。11月25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透露,经履行公益监督职能后,该渡口已整改。
日前,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湘乡涟水河某渡口人流量大,是连通两岸的重要交通枢纽,但在这个渡口并未张贴“军人依法优先”的提示标识。为保障军人在交通中依法优先出行权益,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实地查看渡口现场、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调取相关书证。经核实,该渡口存在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落实不到位和军人权益受损的问题。在后续的摸排中,检察官还发现了5处未张贴提示标识的渡口。
据介绍,保障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益,是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重要内容,也是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车站、渡口等运输单位对于保障军人出行的优先权益具有法定职责,理应按照规定给予军人优待。
针对具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军人优先权益的监管职责,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维护军人权益。
11月21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检察机关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和湘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深入探讨如何保障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益。参加会议的人员均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把军人依法优先权益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内容,研究制定配套整改措施,确保军人依法优先权益。
(文/赵明刘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