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混凝土路障挡在小区门口,挖掘机挖断出入通道,海南澄迈海地春天小区的购房者们,陷入“付了百万房款却难进家门”的困境。这个楼盘停工近一年,购房者们想入住“半成品”毛坯房的诉求,因开发商、承建方的纠纷屡屡受阻。记者畅凯文/图
购房者拿不到房,承建方收不回工程款
海地春天小区位于澄迈县南海大道135号,2021年至2022年间,上百名购房者以每套100多万元的价格全款购入了该项目的房产。他们签订了购房协议,部分还完成了网签备案。开发商当时承诺2023年9月精装修交付房子,这点也呈现在了购房合同里。
从2023年上半年开始,海地春天小区的施工逐渐停滞,购房者们很快发现了问题所在:“开发商挪用了项目资金,还把项目抵押给银行借钱,后来项目被封了。”更令人担忧的是,土地和在建工程已全部被抵押,连未开发的土地也难以盘活。
承建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证实,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约6000万元。“如果开发商不随意挪用这些购房者的资金,整个项目顺利交付不成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这些工程款也是我们全部的身家”。
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工后,开发商曾在职能部门介入下与购房者代表沟通,承诺2024年5月复工。但是,这一承诺最终成了泡影。企查查显示,海地春天小区开发商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涉及司法案件多达32起,被执行款项高达数亿元。“这样的开发商,根本拿不出钱来……”购房者们无奈地说道。
购房者欲自行装修入住,遭承建方“封路堵门”阻止
从2023年9月交房到期至今,海地春天小区的购房者们尝试了所有能走的维权途径。他们找过政府部门,也去信访局反映了情况,但结果都不理想。“能走的路径都走了,都行不通。”他们表示,开发商摆烂,自己的希望近乎破灭,“100多万元砸进去了,如今没地方住,孩子上学要租房,再拖下去,一辈子都等不起。”
面对如此境地,购房者们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自行装修入住。他们发现,楼栋的电梯、水电已通,虽然消防未通过验收,但具备基本入住条件。“政府帮忙协调建筑商中天,不让他们用强硬手段阻止。”购房者说,2025年10月17日,在职能部门人员的协调下,购房者代表拿到了小区后方大门的钥匙,为他们自行装修提供了可能。“然而好景不长,11月份,承建单位设置混凝土路障,封堵了出入口。11月24日,承建单位直接用挖掘机将小区的出入道路挖断了。”
承建单位负责人解释称,10月17日交钥匙的初衷是“方便开发商带人来项目看房”,而非让购房者装修入住,“开发商欠我们约6000万元的工程款,承建单位同样是受害者。”
多名购房者无奈在外租房住,入住新房遥遥无期
在海地春天小区的购房者中,有一名来自天津的患癌老人,她卖掉家中唯一的房产购买了海地春天的房子,原本是为了养老,如今只能在附近租房住。还有购房者为陪读买房,如今也只能与孩子在附近租房住。记者多次试图与海地春天项目相关负责人罗先生联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目前,部分海地春天小区的购房者打算自行装修入住,但也遭到了阻碍。他们不知道,未来房产证是否能办下来,也不知道“烂尾”的问题何时能彻底解决。
就海地春天小区的相关情况,记者联系了澄迈县住建局一名负责人,收到的短信回复是“在开会”。
在海地春天小区买房的娄先生和其他几名购房者站在小区的围挡外面,脚下是裸露的水泥地面,眼前是空荡荡的小区场景,他们心中五味杂陈。“就算是毛坯房,我们也得先住进来!”娄先生说。
律师:若主张履行合同交付房屋经法院审理获支持,业主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表示,当业主和开发商各自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间就标的房屋的买卖关系即已成立;而开发商为了开发项目楼盘,与建设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则存在施工承揽的关系。“由此可见,开发商与业主和施工承建方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业主与施工方则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对于开发商而言,其基于购房合同项下对业主的义务概括为交付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等;其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对承建方的义务概括为支付工程款项。那么,当开发商怠于履行自身各项合同义务时,合同相对方即有权向其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结合本案,开发商未及时交付房屋,业主有权主张其应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立即交付房屋以及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责任。若开发商因未及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亦有权主张开发商支付相应款项并承担违约金责任等。而业主主张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的,若该主张经过法院审理被支持,开发商仍旧不履行的,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保障房屋能够被妥善接收。此过程中,施工方对此进行阻拦没有客观依据,在申请执行过程中或许可以要求法院对业主权益进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