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最高检关于婚前同居的一个释法迅速引爆互联网,搞得最高检微博账号不得不关闭评论,评论区骂的都是什么,只能浏览其他帖子猜测了。老胡想说,当一个话题在网上爆炸,并出现海啸式评论聚集时,通常会形成情绪释放运动。就这件事来说,很多人反对的事情,很可能不是最高检释法中的主张,而是被引申出来的东西,最高检原本并无那些意思。另外,还会有大家平时积累的大量意见,借最高检谈婚前同居的由头释放出来,与最高检的释法内容更加没有关系。比如,有人骂新规定等于是在 “逼婚”,而这肯定不是最高检释法的意思。我是觉得,目前我们社会里释放情绪的渠道不太多,而人们生活中总会积累各种各样的情绪,找个并不准确的由头释放它们,这是中国互联网上挡不住的规律性现象。老胡仔细看了最高检的相关表述,网上一些人骂的东西与那些表述明显有错位。但大家的情绪都是真实的,而且那些情绪大多事出有因,不能轻易否定那些情绪本身,如果要批评它们,也应放到具体的情境中加以甄别。希望官方机构适应互联网上情绪发泄、释放的规律,尤其是当事情涉及生活中的一些关切时,注意力不要放到那些情绪与由头对应的是否准确上,而应注意那些情绪本身,理解它们释放烈度与节奏的背后原因。我们的社会需要情绪释放口,只要这种释放不造成实际破坏,就应被视为是有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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