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李永皓)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出台《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测绘类)》(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裁量基准》通过细化量化执法尺度,为提升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与透明化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
《裁量基准》严格依据测绘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经深入调研和合法性审核后形成。内容以表格形式系统整合测绘资质资格、测绘成果与测量标志保护、地图服务三大领域的35项行政处罚事项,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法定依据、违法情节及处罚裁量标准,科学划分裁量阶次,有效防范“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问题,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过罚相当。
《裁量基准》突出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关键基础设施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和运行维护的规范,明确未报备案、建设和运维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同时,严格规范涉外测绘、国家秘密地理信息管理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发布等行为,设定与社会危害性相匹配的罚则,切实筑牢地理信息管理安全底线。
《裁量基准》不仅规范执法行为,更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法律预期,引导测绘单位自觉守法经营,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这一标准化、精准化的监管机制,有助于构建法治、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并为生态保护、智慧城市、自动驾驶、低空经济等全省发展大局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