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于2025年11月22日发布公告,宣布正式启动股份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根据此前审议通过的方案,公司拟以5000万元至1亿元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并注销,此举将同步触发债权人申报程序。
回购方案核心要素明确
公告显示,东方创业本次回购方案已通过必要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方案,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11.62元/股,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回购方案关键参数
具体内容
资金总额
5000万元-1亿元(含本数)
价格上限
11.62元/股
实施期限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2025年11月21日起)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股份用途
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交易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债权人申报程序启动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要求,东方创业已同步启动债权人权益保障程序。公告明确,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11月22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特别强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安排如下:-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月6日(工作日9:30-11:30、13:30-17:00)-申报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联系人及方式:徐晓依,联系电话021-52291577,电子邮箱dfcyzq@oie.com.cn
债权人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文件(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申报还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报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公告表示,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