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杏出墙,家破人亡,哪里是什么“女子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 我大量翻阅相关报道,得出原因就是丈夫发现妻子和别的男人有暧昧信息(证实确有外遇),特殊日子和男闺蜜去XX。丈夫和妻子对质甚至打骂,妻子借机想逃跑,不顾丈夫安危把人撞死。这是不是变心女人比毒蛇还危险呢? 她还是一个7岁孩子的妈妈。她出狱后怎么和她孩子说?当年出轨和别的男人、事后败露慌乱之下把你爸撞死,孩子能原谅妈妈吗? 事情发展的时间线如下: 2024年5月21日1时许:刘某某因怀疑曹某某与他人吃饭还发生不可告人的事情:刘某(丈夫)作为男人气愤不已对曹某殴打,用刀子威胁要去找那个人对质。最终曹某伤情鉴定并无刀伤,可见刘某并不想杀害曹某。 2024年5月21日约2时47分:刘某某驾车与曹某某到达王某家附近,二人下车后继续争吵,刘某某将曹某某拖拽至汽车尾部,撕坏其衣服,后将其拽回车上。 2024年5月21日约3时9分32秒:曹某某进入驾驶室启动汽车欲离开,刘某某爬上机盖。曹某某明知被害人刘某某趴在汽车前机盖上,仍然驾车高速行驶,并在途中甩动方向盘 2024年5月21日约3时10分02秒:该车行驶至中华大街新苑路交叉口时与花池碰撞,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正本清源,弄清楚因果关系,不能只听一面之词: 事情是因为曹某有外遇被刘某发现气愤情况下才对曹某进行殴打。虽然刘某有手持刀威胁但从伤情结果看并没刀伤。 曹某因为事情败露并且被殴打想逃脱躲避。趁刘某在车外查看手机时机开车逃跑。当时曹某并无生命危险。曹某明知刘某在发动机盖上仍然驾车高速行驶,并在途中甩动方向盘。 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某某符合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肝、肾、胰腺等多发破裂死亡。 一审结果: 曹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原告五万四千余元。 我们应该反思: 此案件为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涉及正当防卫与故意杀人的司法认定争议,是婚姻家庭纠纷导致的极端案件。法律应该保护“受害者”、保护公平和正义、并不是一味偏向所谓女性弱者。该案件中女方是这起悲剧问题根源、因为她违背公序良俗、背叛婚姻、背叛家庭寻求她一是快乐。家庭如果真的维持不下去、可以各奔东西好聚好散、再去寻求自己的“那不安分的爱情”。该案件中最无辜受害者就是他们两7岁孩子。从此失去了父亲还有一个杀害父亲的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