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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习生小金出差抽奖中了价值约3000元的显卡,却被公司要求上交。小金被公司多

上海实习生小金出差抽奖中了价值约3000元的显卡,却被公司要求上交。小金被公司多轮“约谈”,公司虽不再强要显卡,却暗示他离职,小金也提交了离职申请。 A网友:这个是不是要让律师来说?英伟达搞活动,他们公司受邀参加,导致他能参加这个活动和参与这个抽奖。如果是他在出差期间买彩票刮刮乐等社会行为,公司是无权的,但是这个是因为公司的原因参与的,就不太清楚。但是才3000元,这个公司也太那个啥了吧?就3000元有必要嘛?公司这么穷嘛? B网友:"财务也知道了" ? 消息怕是一起出差的同事故意说的吧? 说的时候不排除还给他扣了些帽子, 往公司规定上靠了。公司的任务中没有抽奖这一环。也就是说,就算他放弃抽奖,公司也不能认为这是公司的损失。同样,他抽奖了,公司也不能认为这是公司的盈利。没有合同规定,那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律也不管。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 C网友:公司的做法也没错,这个是公司委派过去参加活动,开销也都是公司报销,如果没有中奖,双方都无话可说,中奖了,上交上去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个可以协商,无关奖品价值多少的问题,双方为人处世的问题。这个虽说是3000不多,那如果是三万 三十万,或者三百万呢?这个又该怎么讲呢?没有公司作为平台你也去不了。很多键盘侠在那讲公司抠,流程来讲公司做法没问题。这个小伙人品也不行,这种事情有什么好曝光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理论上讲,代表公司去的,那抽奖名额属于公司,奖品应该给公司,其实也没啥毛病。但是为了三千块钱跟员工计较,这公司也是前景堪忧、没啥前途。小金也算是看清了公司,及时辞职止损,说不定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小金中的3000元显卡是否该上交公司?大家认同该公司的做法吗?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