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园石凳装扶手又拆了!浪费的钱谁买单?法律早有说法 广东东莞,沙迳公园的长条石凳上,密密麻麻装了一排扶手,把好好的凳子隔成了"格子间",网友骂这是"反人类设计",结果没过一天就全拆了 。这拆来装去的,花的可不是小钱,咱纳税人的钱就这么打水漂了?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必须掰开揉碎了给大伙说道说道。 公园长凳装扶手 村委会称已拆除 先说说这事儿有多荒唐。一开始社区说装扶手是"防流浪汉躺卧",被骂惨了又改口,说是"帮老年人起身"。可咱用脚指头想都明白,真为老人着想,会把扶手装得密密麻麻?别说老人撑扶了,连正常坐都费劲。网友的疑问戳中要害:"这不是浪费国家资源吗?"这话问到点子上了。 从法律上讲,这事儿压根就不合规。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园设施改造哪怕不算"重大项目",也得遵循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装扶手前既没开听证会,也没公开征求意见,更没请专家论证,拍脑袋就干,这程序上就先违法了。 而且《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公共场所设施得符合规范、与环境协调,这种"格子扶手"显然不符合标准,拆了是必然结果 。 有网友问"该不该装扶手",其实问题核心不是扶手本身,而是决策程序。真为老人考虑加装扶手没问题,但得走正规流程:先调研公园使用者构成,再请设计单位出合理方案,然后公示征求居民意见,最后组织专家论证可行性。像现在这样"先斩后奏",再好的初衷也变了味。 更关键的是,浪费的资源该追责吗?必须追!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决策情况要纳入官员考核,瞎决策造成损失的,得承担责任 。 本事件中,审计机关也该介入,查查这笔工程款花了多少、谁批的、有没有猫腻。要是放任这种"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行为,以后还会有更多荒唐工程冒出来。 有人说"拆了就完了",但法律不能这么"和稀泥"。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不符合标准的设施,不仅要拆除,还能处以罚款 。更重要的是,得建立问责机制,让决策者为自己的草率买单,这才是对纳税人负责。 这事儿给所有基层单位提了个醒:公共设施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每一分钱都得花在明处、用得合理。咱老百姓也得擦亮眼睛,遇到这种荒唐事别光骂,记得向纪委、审计部门反映。 最后问大伙一句:你身边见过这种"折腾钱"的市政工程吗?该怎么杜绝这种浪费?评论区@何律普法 聊聊,咱一起给监管提提建议!dou在东莞过大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