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六十多岁的退休老人,平时喜欢投资理财,将自己多年的积蓄 558 万元投入了一款银行推荐的 “保本保息”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两年后,当她想赎回时,发现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亏损了 160 多万元。原来,银行客户经理曾向她承诺保本保息,但实际却并非如此。愤怒之下,老人将银行告上法庭。 老人姓周,退休前在事业单位做行政工作,一辈子没跟人红过脸,这笔钱是她和老伴省吃俭用攒下的养老钱,还有部分是儿子孝顺的赡养费。当初去银行办理定期存款转存,大堂经理小李主动上前搭话,说现在定期利息太低,推荐她买一款 “专属养老理财”,反复强调 “银行背书,保本保息,年化收益能到 6%,比定期划算太多”。周阿姨起初犹豫,说自己不懂基金,怕有风险,小李拍着胸脯保证 “绝对安全,我们银行内部员工都买了,亏了算银行的”,还拿出打印好的宣传页,上面用加粗字体写着 “本金保障,收益稳定”。 周阿姨被说动了,跟着小李去了贵宾室签字。小李拿着厚厚的合同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签字处让她快签,说后面还有客户等着,关键条款 “回头给你详细解释”。周阿姨想着银行是大机构,不会骗人,就没细看,直接签了名。回家后她跟老伴提了一嘴,老伴还叮嘱她 “再问问清楚”,可小李之后只发了几条 “放心,收益马上到” 的微信,再也没提条款的事。 两年后,周阿姨老伴体检出重病,需要大笔治疗费,她想着把基金赎回来应急,登录手机银行一看,余额只剩 390 多万,当场懵了。她赶紧跑到银行,之前的小李已经离职,新的客户经理查了合同后说 “这款基金本来就不保本,合同里写得很清楚”。周阿姨让对方拿出合同,才看到密密麻麻的条款里,确实有一行 “不承诺保本保息,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可当初小李根本没指给她看,宣传页上也没提过这句。 周阿姨找银行负责人讨说法,对方只说 “按合同办事”,让她去找离职的小李。她试着联系小李,微信被拉黑,电话也打不通。走投无路的她想起邻居说过 “有纠纷可以找法院”,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了社区法律援助的律师。律师看了她的聊天记录、宣传页照片,还有银行当初没给她做风险评估的记录,说 “银行销售过程有问题,没尽到告知义务,可以起诉”。 开庭时,银行方面说 “合同是自愿签订的,周阿姨应该自己看清楚”,还拿出了她的签字页。周阿姨当场哭着说 “我年纪大了,眼睛不好,小李催着我签字,根本没给我看条款,我要是知道会亏,怎么可能把养老钱都投进去”。她还提交了其他几位买了同款基金的老人的证言,他们都是被小李以 “保本保息” 说服的,有的也亏了钱。 法院调取了银行的销售录像,录像里能看到小李确实没给周阿姨讲解关键条款,只让她快速签字。结合微信记录和宣传页,法院认定银行在销售时存在误导行为,没有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判决银行赔偿周阿姨 120 万元。拿到判决书那天,周阿姨去医院给老伴交了治疗费,心里又酸又松快。 之后她把剩下的钱存成了定期,再也不敢碰不懂的理财产品。她还在小区里给老人们讲自己的经历,提醒大家 “不管银行说得再好,签字前一定要逐字看合同,不明白的就问,别轻信‘保本保息’的话”。银行那边也因为这个案子,整改了销售流程,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当面讲解风险条款,还要让客户签字确认 “已了解风险”。周阿姨常说 “钱是小事,公道是大事,还好法院给了我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