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和平小屋后续来了!   成都和平小屋的风波,官方通报一锤定音,但真正该琢磨的问题

和平小屋后续来了!   成都和平小屋的风波,官方通报一锤定音,但真正该琢磨的问题才刚刚浮现。   法国友人马库斯和伙伴们运营的小店,被小区自管小组口头索要800元每月的“占用公区费”,历经半个多月争执后,成华区联合调查组11月13日的通报给出了明确结论:收费无依据,社区书记酒后履职被停职,双方达成一致。   可这场看似落幕的纠纷,却和全国多起基层治理案例撞了脸,暴露的远不止“沟通不畅”那么简单。   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避免大家被碎片化信息带偏,和平小屋是钟某某租下紫薇名居小区底商,和马库斯、白某某一起运营的,10月装修、11月1日正式开业。   矛盾的导火索是10月25日,自管小组成员贾某开车压坏了小店外摆的地板,和钟某某的母亲施某起了纠纷。   后续争执不断升级,自管小组的杨某就抛出了“每月800元占用公区费”的要求,理由是小店占了小区公共区域,这笔钱要用于小区公共开支。   从10月25日到11月11日,警方四次接到报警,都定性为民事纠纷,直到马库斯发视频曝光,事件才引发全网关注。   说句实在的,这笔800元的收费,从头到尾都透着不合规,通报里说收费没写入小区居民公约,也没实际收取,但这只是表面结论。   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任何收费都得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还要明明白白公示用途,这是铁规矩。   紫薇名居的自管小组既没开业主大会,也拿不出任何书面文件,仅凭口头一句话就要向商户收费,甚至周围其他商户都没被要求交钱,这种选择性索要的行为,已经不是“履职不当”,而是明显越权。   武汉和宜昌的两起案例,简直就是这场风波的翻版,武汉有个小区的业委会,没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把物业该交的50万现金履约保证金,换成了赔付门槛极高的银行保函,看似为物业减负,实则让业主权益没了保障。   宜昌某小区业委会更离谱,选聘新物业全程暗箱操作,不公示候选名单、不公开评标,被业主质疑后还解散沟通群、拒绝公开信息,甚至篡改罢免表决的票数。   这些案例和成都的情况本质上是一回事:基层自治组织把自己的“执行权”,当成了“决策权”,忘了自己本该是业主或居民的服务者,不是说了算的管理者。   值得玩味的是涉外纠纷的处理方式,同样是外籍人士在华遇到基层矛盾,义乌的做法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   作为“世界小商品之都”,义乌有1.5万名常驻外商,涉外纠纷频发,但当地成立了全国首家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15个国家的20名外籍调解员参与“以外调外”。   有加纳籍外商和本地商户起合同纠纷,看到同肤色的调解员后情绪立刻平复,最终顺利化解矛盾。   对比之下,成都这场纠纷的处理就显得有些被动,从第一次纠纷发生到马库斯曝光,中间隔了一段时间,社区两次组织调解都因为当事人未到场而失败。   直到舆论发酵后,才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这期间不仅矛盾没化解,还因为社区书记李某某的不当操作添了乱。   通报显示,李某某调解到晚上9点后在家饮酒,深夜11点多又上门沟通,还提出要陪同贾某去施某家道歉并询问住址,这种酒后履职、触碰隐私边界的行为,无疑让双方的信任裂痕雪上加霜。   其实开放式小区的治理,并非没有成功先例,长沙天心区城南路街道的老旧小区,曾经也是杂物堆积、车辆乱停的“三无小区”。   后来通过“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专业物业”的模式,推选出自委会,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规约,甚至通过安装快递柜、充电桩拓宽公共收益,每月公示收支明细,年底还能给居民发红利。   关键就在于“规范”二字:自治组织的权力有边界,决策有程序,花钱有公示,这样才能避免权力失控。   马库斯在事件中的表现确实让人佩服,他没有激化矛盾,反而反复劝解网友不要地域攻击,明确说“这里的人都很好”,协商达成一致后还保留了起诉权,这种理性维权的方式值得点赞。   但反过来想,如果他不是外籍人士,没有引发全网关注,这场纠纷会不会就不了了之?   紫薇名居的自管小组成立于2021年,四年多时间里,当地街道和社区是否尽到了指导监督的责任?   2024年10月1日新施行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镇街配备专职人员监管自治组织,可为何还会出现无依据收费的情况?   这些问题比“谁对谁错”更值得深思,基层自治的初衷是让居民当家作主,不是让少数人滥用权力。   小区自管组织是连接居民和社区的桥梁,不是游离于规则之外的“特殊群体”。   收费要走法定程序,履职要公开透明,遇到纠纷要找对方式,这不仅是对商户负责,也是对全体居民负责。   和平小屋会继续开放,马库斯和伙伴们可以安心经营,但这场风波留下的课题不能就此搁置。   基层自治不是“随心所欲”,权力必须装在制度的笼子里,监督必须常态化,否则今天是成都的800元收费争议,明天可能就是其他地方的类似纠纷。  

评论列表

phil
phil 4
2025-11-15 01:26
自管小组是个什么货
野马
野马 2
2025-11-15 00:16
民事该谁管?
烈火艳阳
烈火艳阳 2
2025-11-14 17:05
成立都几年了,有没有民政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是否属于违法团伙
梅子半黄
梅子半黄 2
2025-11-15 01:14
时至今日,网友对这位神秘的贾姐依然一无所知。调解过程说不来就不来,而且扬言调解的前提条件是要马库斯跟他们道歉。就这气质,贾姐要不是金盆洗手了,现在是个法治社会,我看马库斯的小屋早被人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