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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涨粉诈骗”!大庆三人获刑】 支付1880元至15880元不等的费用 就能获

【涉“涨粉诈骗”!大庆三人获刑】 支付1880元至15880元不等的费用 就能获得“抖音官方合作扶持” 实现账号热度飙升 近日 高新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 揭开了以“涨粉、推流”为噱头的 网络骗局真相 三名90后青年在利益驱使下 沦为诈骗团伙帮凶 最终身陷囹圄 2022年3月,佟某、邵某、程某先后入职大庆某网络科技公司。在公司负责人丁某等三人(已判刑)的指使下,佟某等人伪装成抖音官方合作商,向渴望走红的短视频创作者兜售“专属扶持计划”。 “他们声称与抖音平台有特殊合作渠道,能通过内部技术提升账号权重。”办案法官介绍,犯罪嫌疑人会根据被害人账号情况量身定制“推广套餐”,最低收费1880元,最高达15880元。对于急于求成的用户,他们还会推荐所谓“优质账号”,以高出市场数倍的价格出售。 然而,这一切都是泡影。所谓的“推流”、“涨粉”服务要么敷衍了事,用极低的成本刷一些“僵尸粉”,要么根本无法兑现承诺。 经查,在短短13个月里,佟某参与诈骗金额达15.5万余元,个人获利3.3万元;邵某涉案6.2万余元,获利1.7万元;程某涉案2.3万余元,获利3000元。2024年6月,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令人唏嘘的是,这些年轻人最初都抱着正常就业的心态入职,却在发现公司涉嫌诈骗后未能及时抽身。佟某在庭审中坦言:“最初以为只是营销手段,后来明白是违法时,已经被每月上万元的收入迷惑了。” 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缓刑三年,邵某获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程某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三人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5.3万余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随着自媒体经济蓬勃发展,此类“涨粉诈骗”呈现高发态势,犯罪分子正是利用创作者急功近利的心理实施诈骗。 主审法官提醒:正规平台从不授权第三方开展付费推广业务,所有声称“内部渠道”“特殊资源”的服务都需警惕。短视频应当通过提升内容质量赢得关注,企图走捷径的行为都可能落入陷阱。 记者:邹影 编辑:谷虹 审核:代宝柱 监制:贾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