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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的冯德伦胡子都白了,跟着舒淇去首映礼,凑到她跟前逗乐:“导演,你这《女孩》

51岁的冯德伦胡子都白了,跟着舒淇去首映礼,凑到她跟前逗乐:“导演,你这《女孩》拿了奖这么火,是不是因为一点没听我的意见?”舒淇斜他一眼:“你给过意见吗?”俩人这一来一回,藏着的甜都快溢出来了。 谁能想到,舒淇拍这部戏时,手里攥着三个剧本。写第一个卡壳了,扔了;第二个写到一半觉得不对味,停了;直到第三个,才咬着牙写完。她说“先让片子跑起来”,成了就接着啃另外两个,不行就回头当演员。这种“不行就再来”的劲,像极了咱们普通人过日子——方案被打回三次还在改,开店赔了本转头摆起地摊,谁不是在试错里往前挪? 有人说她“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这话戳心。当年多少人盯着她的过去说闲话,她不辩解,就闷头拍戏,从配角到主角,从演员到导演,硬是靠作品把质疑声压了下去。现在她站在领奖台上,手里的奖杯比任何解释都管用。 冯德伦那花白的胡子里,藏着的是俩人一起走过的日子。他知道她写剧本时熬了多少夜,她也懂他那句玩笑里的心疼。感情里哪有那么多轰轰烈烈,不过是你折腾事业时,我在旁边笑着搭个话,你拿了奖,我比谁都清楚这背后有多难。 这世上哪有什么天生的幸运?舒淇用三个剧本告诉我们,所谓成功,就是敢把不满意的推翻重来;所谓幸福,就是有人看穿你玩笑里的逞强,还愿意陪你接着“折腾”。日子是自己的,管别人说什么,干就完了——这大概就是成年人最酷的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