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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滴个乖乖,今天算是开了眼了。 一个当妈的,带着孩子去零食店,把孩子押在店里当“

我滴个乖乖,今天算是开了眼了。 一个当妈的,带着孩子去零食店,把孩子押在店里当“人质”,自己提着一整袋偷来的零食,先回家卸货。 你敢信? 全程那叫一个淡定自若,行云流水。先是精挑细选,装满一筐,然后借口回家拿个袋子,回来就开始往自己袋子里倒腾。店员过来了,她还能面不改色地跟人唠家常,打掩护。 真的,奥斯卡都欠她一座小金人。 但最骚的操作是什么?是她把孩子留在了店里。 这一招太毒了。 这一下,谁会怀疑一个“马上就回来接孩子”的妈?孩子成了她最完美的障眼法,最无辜的抵押物。 说实话,我看到这,关心的早都不是那点零食了。监控拍得再清楚,她偷了多少,我都不在乎。 我就是心疼那个孩子。 妈,是孩子在这个世界上第一本教科书。你一笔一划,在TA空白的扉页上,写下的第一个词,竟然是“偷窃”? 你当着TA的面,上演了一出“教科书式”的犯罪。 教TA,为了蝇头小利可以不择手段?教TA,亲情也可以是利用的工具?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她偷走的,可能只是百十块钱的零食。 但她给孩子心里埋下的那颗雷,未来引爆的代价,她付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