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家房子里遭遇他人的攻击和伤害,究竟该不该无限防卫? 恶狗咬了人,被人摔死。狗主人竟然拒绝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而且是纠集一伙人,打上门去。遭遇反杀,家属竟然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咬者家人提起上诉!真是把天理人心踩在脚下了。 在网上搜索可以看到,这个案件发生在山西长治,狗主人放狗不拴绳,狗咬了人,受害者一怒之下,把狗摔死。狗主人完全无视派出所的通知,不愿意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而是带着几个人冲进被咬者的家里,砸摔打闹,脏话辱骂。甚至口出狂言:“我家的狗命,比你家的人命值钱!”这完全是无视法律,要用武力征服被咬者家人的势头。这时,被咬者家人,能不奋起反抗,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吗? 笔者认为,除了警察执法之外,无论什么人,无论因为什么事,都不能擅自闯入他人家里,对其家人进行威胁和伤害。遇到这种情况,居民完全可以进行无限防卫。无论防卫过程中对侵入者伤害到何种程度,居民都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住宅必须是居民最后的安全堡垒。即使居民犯了罪,也只有警察才具有进入居民家里进行抓捕的权力。其他非执法人员,谁都没有权力进入居民家中,对居民进行威胁和侵害。如果遇到这种威胁和侵害,必须给居民赋予无限防卫的权利。 法治社会,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其他人进行威胁和征服。否则,那就是对社会主义公平原则的破坏。 案件中的狗主人,确实够狂妄的。被反杀,完全是咎由自取。“我家的狗命,比你家的人命值钱”,这话让人听着就恼火!你是什么人?你以为这是什么时代?谁给了你如此狂妄嚣张的底气? 这家人竟然还敢到法院起诉,还说什么是什么故意伤害罪,真的是不知道善恶是非!好在法院不是他家开的。相信法院会依法做出正确判决。 笔者再次在这里呼吁,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对于强行闯入居民住宅,对居民进行不法侵害者,居民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利。只有这样,居民的住宅才能成为保护居民安全的最后堡垒,才能使本分守法的普通百姓,享有在自己住宅之中的安全感。 不知道各位赞成我的观点不?请在评论区发表观点。思想交流,需要心平气和,互相尊重。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