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逃离致丈夫身亡,女子却被判刑11年。 10月29日河北石家庄,女子遭家暴逃跑至丈夫身亡案,二审即将开庭。女子父亲:女儿是遭受家暴要逃离,女儿才是受害者。时间回到2024年5月20号晚,当事人曹某某给女性朋友出去就餐,曹某某的丈夫刘某某怀疑有男性朋友在场,5月21号凌晨一点多,丈夫酒后回到家中,持刀质问曹某某,并逼迫她开车找朋友对峙。沿途不停威胁并殴打,行车记录仪视频记录显示,2点55分,刘某某将曹某某拖拽至汽车尾,撕坏其衣物并又拖拽至车上,当时曹某某趁刘某某不注意余驾车逃离,没想到刘某某竟然爬上前擎盖阻拦。没想到车辆行驶至一路口时发生车祸,刘某某被送到医院救治无效死亡。该案一审判决,曹某某有期徒刑11年,曹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于10月31号开庭。 我想知道的是,男子家暴致人死亡就是家暴,女子逃离致人死亡就要判刑,曹某某不逃离会不会被打死?那么死的就是曹某某了。这算不算正当防卫呢?怎么看这个判决不能服众,有懂法律的朋友们您说,我说的对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