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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寒心!”27日报道,福建福州,一妻子因为没有每个月按时给丈夫交1000元“居

“太寒心!”27日报道,福建福州,一妻子因为没有每个月按时给丈夫交1000元“居住费”,竟被结婚9年的丈夫赶出家门,凌晨把她的衣服床褥扔到店门口,妻子伤心不已认为丈夫太绝情,可丈夫却表示妻子先提离婚伤害了他的感情? 福州一对结婚九年的夫妻,最近因为一笔每月1000元的“居住费”闹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妻子因为9月份没按时交钱,深夜被丈夫把衣服和床褥全扔到了店门口,不让回家。 这对夫妻年龄相差近二十岁,有个孩子,妻子说之前吵架时她提过离婚,丈夫从那以后就开始每月要1000块钱,说是住他婚前买的房子得交钱,她一直在交,但上个月手头紧没交上,就被赶出来了。 妻子还说自己当初给过10万块孩子抚养费,还出了21万装修房子,丈夫给她打了欠条,但丈夫的说法完全不一样,他说那10万是妻子怀孕时逼他给的结婚条件,装修的21万他根本没收到转账。 丈夫还抱怨妻子婚后不照顾孩子,工作也不稳定,对家里没什么贡献,总之双方各说各的理,谁也不服谁,现在连基本的信任都没了,这婚姻估计也走到头了。 房子确实是丈夫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归他个人所有,但如果妻子真的出了21万装修,这笔钱不能白花,关键要看有没有转账记录,还有那张欠条是不是真的。 至于每月收1000块居住费,这在法律上其实站不住脚,夫妻在一起生活,本身就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包括提供住的地方,就算房子是婚前买的,妻子作为配偶也有权住在婚姻住所里。 更何况把人的东西扔出去,深夜赶人走,这种做法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说不过去,婚姻关系还在,就不能这么对待对方,如果真想离婚,应该通过正规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这种极端方式。 这件事给其他夫妻提了个醒,结婚前如果一方有房产,最好能商量清楚以后怎么算,是共同使用,还是有其他安排,写清楚比较好,这不是不信任,而是避免以后扯皮。 婚后如果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比如装修房子、买车这些,一定要保留好证据,转账记录、收据、合同,这些东西关键时候能说明问题,光靠口头约定或者一张欠条,有时候说不清楚。 “这丈夫的操作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两口子过日子,居然还要收“住宿费”,不给钱就凌晨扔行李赶人,这哪像夫妻,分明是房东和租客的纠纷剧本拿错了吧。” “就算房子是婚前财产,法律也明确说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用“不交钱就滚蛋”这招,不仅伤感情,还可能涉嫌违法。”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也不能光听一方吐槽,丈夫说妻子曾以怀孕为条件要10万才结婚,婚后不管孩子、不顾家;妻子则说自己出了装修钱还掏过抚养费,感觉两人都在互泼脏水,婚姻过成“罗生门”,孩子才是最可怜的夹心饼。” “要我说,这俩人一个用钱当锁链,一个用感情当筹码,早就半斤八两了,丈夫报复妻子提离婚,妻子可能也觉得委屈,但解决问题靠极端手段只会雪上加霜,凌晨赶人万一出事了谁担责?还不如早点通过法律把财产、孩子抚养权理清楚,强扭的瓜不甜。” 这对夫妻的纠纷里,你觉得最关键的“理”在哪边?是丈夫有权保护婚前财产,还是妻子享有居住权?遇到这种“钱情两难”的婚姻,怎么做才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欢迎分享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掌闻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