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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一名男子因为腰伤脚痛等毛病,向公司多次请病假,公司一开始也同意了

2019年,江苏一名男子因为腰伤脚痛等毛病,向公司多次请病假,公司一开始也同意了,没想到,后来公司又以“旷工”将他开除,理由是在他脚痛请假的那天,他的微信步数接近1.7万步。男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判公司赔偿男子11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判了。 环球网10月24号报道,江苏一家工厂的卷簧工小陈,2019年的时候工作时不小心扭伤了腰,之后脚又接连出现疼痛症状,前后几次向公司请了病假。   每次请假,他都按要求提交了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公司一开始也都顺利批准了。   可谁都没料到,就因为其中一次说脚疼请假的当天,微信运动显示他的步数达到16949步,再加上厂区监控拍到他早上是跑步进的厂,公司直接认定他在“泡病假”,按旷工处理把他开除了。   自己明明是真的不舒服,有医院的正规诊断,怎么就成了“旷工”?   小陈没法接受这个结果,他的腰伤是工作中受的伤,脚疼后来也查出了跟骨骨刺,每次就诊都有完整的病历和检查报告,不是找个借口旷工。   公司仅凭步数和监控就断定他装病,这让他又气又冤,于是先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委审理后,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他118779元,公司不服这个结果,又把小陈告到了法院,双方就此对簿公堂。   法庭上,公司拿出了他们口中的“铁证”,就是小陈脚疼请假当天的监控录像和微信运动记录。   公司方坚持认为,要是真的脚疼到需要请假的程度,根本不可能跑步进厂区,更不可能一天走将近1.7万步,这明显就是故意装病骗假,完全符合旷工的情形,开除他合情合理。   面对公司的指控,小陈也说出了自己的情况。   他解释,早上跑步进厂是因为眼看要迟到了,硬撑着跑了几步,等到中午脚疼得实在没法干活才赶紧请假,不能因为这几分钟的状态就否定全天的病情。   至于微信步数,他觉得更说明不了问题,自己那天走的步数的多少不能证明自己那天不疼。   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小陈还提交了完整的门诊病历、腰椎平扫报告以及跟骨骨刺的摄片结果,每一份材料都有医院的盖章和医生的签字,清晰记录了他从腰伤到脚痛的就诊全过程。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的判决。   法官认为,公司要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必须拿出确实的证据,不能靠猜测下结论。   小陈提供的医院材料很完整,既有医生诊断,又有专业的检查结果,能证明他确实因为腰和脚的问题就诊休息。   而公司看重的微信步数,受太多因素影响,根本不能作为判断病情真假的依据。   监控里的跑步画面,也只能说明他某个瞬间的状态,没法证明他全天病情虚假。   这么一来,公司说小陈旷工就没了事实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判公司支付118779元赔偿金。   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这场风波里,公司的做法确实透着点草率。   且不说微信步数和监控画面能不能当证据,单说小陈多次提交医院证明,公司一开始也都批准了,后来仅仅因为步数异常就直接开除,连当面核实清楚的环节都省了,未免少了点对员工的信任和人性化考量。   要是当时能跟小陈好好沟通,了解下步数多的具体原因,或者要求补充更详细的医疗说明,也不至于闹到法庭赔钱的地步。   类似的情况在职场里不算少见,公司怕员工“泡病假”影响生产,员工怕请病假被怀疑耍滑头,说到底还是缺乏足够的信任。   但信任不是单方面的,公司多些人性化的沟通和核实渠道,员工多些主动说明的意识,很多矛盾或许就能避免。   就像这次的事,1.6万步的争议背后,从来不是步数多少的问题,而是企业在管理中,能不能既守住制度底线,又给员工基本的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