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男方不配合过户,去男方还是房子处起诉?
协议离婚后房子约定归一方,另一方配合过户,这是最常见的约定,事后不按约定履行过户时有发生,这时候是去男方还是去房屋所在地起诉呢?
1、先说结论,大部分去被告地起诉
这类官司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大部分法院认为离婚后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属于因离婚这一人身关系事项而引发的财产分配事宜的纠纷,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的范畴。
按照婚姻家庭纠纷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处理,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即使离婚后财产分配涉及不动产,由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不属于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2、部分去房屋所在地起诉
基于离婚调解书确认的物权归属,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其诉讼请求实质上涉及物权保护,属于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引发的物权纠纷,依法应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等引起的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还有的比如说房屋被卖了要分钱了房子不在了,涉及房屋的原所有权取得、交易变更等情况,由案涉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事实。
3、是否有诉讼时效?
对于基于离婚协议要求被告配合过户是否受3年诉讼时效?一般认为是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离婚后房产纠纷,具体也看诉讼请求怎么列明,诉请也会关系到管辖。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也可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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