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上传,六盘水市按照市统筹、县为主,建清单、立制度,第三方辅助执法,线上线下、内外结合等方式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一是建章立制,分级负责。坚持“市局牵头统筹督导,分局负责日常监管,第三方辅助执法”原则,认真建立《六盘水市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制度(试行)》《六盘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分级分类管控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市级、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职责,督导排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建立清单,分类管控。认真梳理建立了《六盘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分类管控清单》,进一步明确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和范围。将我市国控、省控平台共计79家企业141个监控点位,分为特别、重点、一般三个类别进行分类管理。特别管理企业每天至少巡查1次,重点管理企业每两天至少巡查1次,一般管理企业每周至少巡查1次。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巡查;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三是数据赋能,提高实效。积极督导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以平台为阵地,以问题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巡查巡检,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和问题线索,认真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协助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处理问题线索,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保障自动监控系统规范、有序、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