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10月22日,团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蓉主持召开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推进会,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全体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最高检、省院关于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在交流讨论环节,全体参会人员围绕前期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情况,结合各自办案实际,聚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凝聚思想合力。
张晓蓉就做好下一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加强检察管理、提升办案质效、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作为发现问题、补齐短板、规范司法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细检查评查工作。
二是要准确把握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内涵要求。严格对标对表最高检、省院的制度规范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检查评查的标准、范围、程序和方法。既要善于发现个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也要注重分析研判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既要关注实体处理的公正性,也要审视程序操作的规范性、法律文书的严谨性,确保检查评查工作全面、客观、精准。
三是要切实担起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检查评查要求。全体检察官作为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检查评查,认真对待检查评查结果。要压实各环节责任,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情况纳入每个月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范围,推动全院案件质量整体迈上新台阶。
作者|王粲
审核|钟清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