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讯记者罗勉报道日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对补贴条件、补贴标准、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范围、重点群体范围和补贴申请流程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符合“属于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属于制造业、生活服务业”“未被划分为大型企业”3个条件的企业,被视为“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3个条件的人员,被视为“重点群体”,可参与本次补贴。
《通知》明确,每月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从企业2025年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开始起算,按照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