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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眼界了!”2024年北京,男子与女友发生关系时未做安全措施,导致女友怀孕。

“大开眼界了!”2024年北京,男子与女友发生关系时未做安全措施,导致女友怀孕。可是男子并不想要孩子,也不想结婚,所以他通过家暴女友,来逼着她去做了引产手术。事后女友将男子告上法院,索赔3.8万元。可法院调查发现,男子的女友又怀孕了,而且二人正准备结婚。 2024 年初说起。28 岁的李女士和男友张先生在一家互联网公司相识,恋爱半年后开始同居。两人发生关系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当年 4 月,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她拿着验孕棒告诉张先生时,对方的反应很冷淡。 张先生比李女士大 3 岁,在公司做技术管理,平时性格就比较急躁,遇到问题习惯用强硬方式解决。得知怀孕消息后,他明确表示自己现阶段不想结婚,更没准备好当父亲,让李女士立刻去做引产手术。李女士舍不得孩子,希望再商量,两人因此频繁争吵。 争吵升级后,张先生开始对李女士动手。有一次争执时,他推搡李女士导致其摔倒在地,腰部撞到床沿。李女士去医院检查,医生叮嘱需卧床休息避免流产风险。但张先生没停手,之后只要李女士提起想留下孩子,他就会言语威胁甚至肢体冲突。李女士后来在法庭上提交的病历显示,那段时间她有多处软组织挫伤,精神科诊断为应激障碍。 在持续的暴力压力下,李女士最终妥协。2024 年 6 月,她在张先生陪同下做了引产手术。术后恢复期间,李女士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尤其是想到手术时医生告知的 “未来可能增加不孕风险”,更是难以释怀。7 月底,她整理好病历、伤情照片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先生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3.8 万元。 法院立案后安排了调解,调解时张先生态度强硬,认为引产是两人协商的结果,拒绝赔偿。就在案件进入正式审理阶段,法官调取双方近期情况时发现了意外情况:李女士 9 月的产检报告显示她再次怀孕,两人名下还有共同预定婚纱和婚宴场地的记录,明显在筹备结婚事宜。 庭审现场,李女士解释说,引产之后张先生确实改变了很多,不仅主动承担家务,还多次道歉,承诺会好好照顾她和孩子,两人感情逐渐修复。但她坚持认为,之前的家暴和被迫引产是事实,索赔是维护自己曾经受到的伤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两人目前关系缓和且即将结婚,但张先生此前的家暴行为有明确证据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享有生育自由,男方以暴力手段强迫女方终止妊娠,已构成侵权。参考类似案例中 “过错方需承担损害赔偿” 的原则,结合李女士的医疗费支出和精神受损情况,最终判决张先生赔偿李女士 1.2 万元。 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恋爱关系中的暴力行为不因后续关系缓和而消失,女性在遭遇侵害时留存的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张先生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会按时支付赔偿款。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