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10月6日,广东惠州一游客杨先生反映,在某海鲜餐厅点炒蛏子和螃蟹两个菜被收取661元,引发争议。商家回应称菜品明码标价,实际售价低于标价(如膏蟹标价288元/斤,实收188元/斤),并称已告知顾客价格与斤数。 争议焦点 价格合理性 杨先生质疑:蛏子(108元/斤)和螃蟹(168元/斤)价格远超当地市场价(蛏子零售价30-40元/斤),且分量与金额不符。 商家解释:成本包含进货价(如螃蟹160元/斤)、人工及租金,最终售价为188元/斤。 消费流程争议 杨先生称团购券被拒(店员称“过期”),点菜时未获明确价格,结账才发现高价。 商家表示所有菜品明码标价,愿公开监控自证,但联系顾客未获回应。 双方立场 顾客:认为遭遇“先吃后宰”,价格虚高且流程不透明。 商家:强调合规经营,建议顾客通过正当渠道投诉。 目前事件仍在发酵,相关部门尚未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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