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取抚养权的,为啥抚养费大概率是吃亏的
抚养义务具有法定性,不因父母的婚姻状态而有所区别,但司法实践抚养费之低让孩子的养育水准不是降了一点点,而是大幅跳水。这里有几个抚养费理解的误区。
1、 对方年薪百万按照20%-30%支付抚养费,一个月2-3万过分吗
乍一听挺合理,家里花钱最多的地方都是给孩子花的,可是法院不会机械套用收入的20%-30%这一个标准,也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需要。
在看过这么多案件后越来越发现,决定抚养费高低的不是孩子的爹妈收入,而是当地的一般的生活水平。法律能保障的只是孩子的基本生活,而不是富足的生活。
2、 除了抚养费,私立学校学费以及兴趣班、补习班的费用对方能分担吗?
对于基础教育以外的高额支出,是否包含在抚养费之中,实践中大多数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否则判决的话,一般会按照抚养费已经囊括了教育的基本支出,不再另行支持额外的兴趣、特长等开支。
3、 让他支付孩子抚养费到独立生活参加工作吗?
虽然在国内孩子成年后求学期间,父母仍然会给予经济支持,一直到孩子参加工作独立生活。但法院一般不支持孩子18岁以后的抚养费。
4、 物价飞涨,当时约定的抚养费不高,我能要求每年递增5%-10%不过分吧?
从生活体验上觉得抚养费按照一定比例递增很合理,审判实践中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但法院判决支持递增比例基本没有先例。所以,想实现抚养费按比例调整,双方能协商一致写进离婚协议或者调解书是唯一解。
5、 离婚后我想立马拉黑他,我能让他一次性把孩子抚养费付给我吗?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前提是对方有支付能力且对方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是按月支付抚养费。从老百姓的心态来看,如果一方一次性支付了抚养费,对方不配合探望也是很麻烦的事,抚养费每月细水长流能更好链接父母和孩子的关系。
抚养子女需要投入大量精力,抚养权表面看是权利,背后其实更多是对孩子的义务和责任。争取抚养权的一方,经济上大概率是吃亏的,但收获的孩子的陪伴。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也不要因为抚养权判给对方,而疏忽对孩子的爱,抚养费只是最低限度的抚养义务,爱才是根本。
伤害孩子最深的从来不是离婚,而是父母离婚时以及离婚后的处理方式,在孩子眼中,父母就是为他们撑起一片天的人,所以,即使你们分开了,为了孩子,摒弃恩怨,理性合作,让父母的爱不缺席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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