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世前被转走的钱,法院明确仍属于遗产!
上海二中院总结的全是干货
❓被继承人去世前名下银行账户内有多笔大额转账至某一继承人及其配偶账户的,这些钱款是否计入遗产范围?
📢一般而言,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名下银行账户内尚留的存款余额、理财产品等才作为遗产处理。若被继承人生前银行账户内有大额转出的,相应钱款是否计入遗产应分情况处理:
1.银行转账行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继承人亲自办理,且无证据证明款项为借款或有其他特定用途,则钱款的转出应认定系被继承人自行处分财产的行为,该部分款项不再作为遗产处理。
翻译成大白话说就是取钱的时候老人脑子是好的,是老人真实意思自由处分把钱取出来了。
2.银行转账行为非被继承人本人作出,即便银行柜面已履行代办手续,也仍应进一步结合被继承人身体状况、转账时间、转账目的等综合判断转账行为是否系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
翻译大白话就是说:如果不是老人自己取或转走的钱💰,即便银行手续没问题,法院仍然可以查比如转钱的时候脑子是否清楚?转的时间是否有蹊跷,转钱是为了什么目的或用它。
在无法确认情况下,代办转账者应举证证明转账目的、用途,若无法合理解释则相应钱款应计入遗产进行处理。
翻译大白话就是如果无法查清事实,那代办转钱的人需要证明这钱为啥进自己口袋?有什么正当理由进自己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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