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在网上看到有人主张在教师退休后取消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待遇,也就是高级职称岗位工资不再按一定的比例记入退休金。这样的主张实际上就是现行职称评审在现实生活中所带来的后遗症,由于高级职称评审不仅名额有限而且条件苛刻,很多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教师最终会无缘高级。
久而久之,很多教师对职称评审是爱恨交加,爱它是因为职称跟工资待遇挂钩,评上高级职称会让自己的待遇得到提升;恨它是因为竞争激烈、条件苛刻、名额有限,努力了也可能会前功尽弃。但不管怎样,老师们不应该有取消职称评审的想法,更不应该主张教师退休后取消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待遇!
因而很多没有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发出“珍爱生命,远离职称”的感叹并要求取消职称评审,按照工龄递增自然晋升。现在又有教师提出教师退休后取消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待遇!职称评审制度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和合理性,既然是一种稀有的专业水平评定资源,那就不可能人人都能得到。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所以评上了高级职称的教师都深知不能仅仅只是在职务名称上比别人高一级,应该能够跟很多相关方面实现真正的匹配,这也是职称评审制度所想要达到的实际效果!
主张教师退休后取消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待遇的人认为教师在退休前已经享受到了高级职称所带来的岗位工资待遇,退休后就不应该再享受这一待遇了,也就是不能将高级职称岗位工资按一定的比例再记入退休金了。这样的主张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职称评审制度有它的延续性,也就是不仅在教师退休前给予认可并与工资挂钩而且也会在教师退休后虽然不再拥有高级职称名誉但仍然会继续给予高级职称待遇的认可。获得相应的职称等级尤其是高级职称应该始终是所有教师努力追求的目标,不应该放弃参与高级职称评审。
体制内拥有职级或职称人员退休时也就同时让出或空出了相应级别的职级或职称岗位,从而让其他人员有了晋升的机会。主张退休后取消职级或职称岗位工资待遇的人认为在退休前已经享受到了职级或职称所带来的岗位工资待遇,退休后就不应该再享受这一待遇了,也就是职级或职称就应该与退休养老金脱钩了。
实际上,职级或职称与退休养老金脱钩就完全是个伪命题,退休后职级或职称岗位工资也就不存在了,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主要是跟个人退休前按照规定的缴费总额(个人月工资数,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与缴费年限有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多缴多得与长缴多得,只是退休前缴纳的费用里包括了职级或职称岗位工资而已。
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职级或职称决定收入,收入决定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又决定退休养老金高低,但那位网友所说退休后职级或职称应该与退休养老金脱钩以体现公平?问题是退休后还存在挂钩一说吗?再说了,怎么脱钩?难道要把退休前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包含的职级或职称岗位工资再按一定的比例扣除出来吗?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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