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冷兵器时代,战争是常态,而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往往取决于军纪的严明程度。但古代的军纪维持,可没有现代军队的思想教育和集体主义熏陶,核心就一个简单粗暴的字 —— 杀。当时的军法体系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 “十七禁令五十四斩”,这一套规则细致到离谱,把行军作战中的各类行为都划进了 “死罪清单”,今天看来顶多算 “小过错” 的行为,在古代足以人头落地。

所谓 “十七禁令”,涵盖了行军、扎营、作战、日常言行等方方面面,“五十四斩” 则是对违反禁令的具体惩处细则。比如点名时走神没应答,叫 “慢军”,斩;私下吐槽将领指挥不当,叫 “苟军”,斩;在军营里和同乡朋友大声说笑、扯家常,叫 “轻军”,斩;行军时擅自离队、耽误行程,叫 “失期”,斩;甚至在军营里乱传谣言、动摇军心,叫 “惑军”,斩;作战时畏缩不前、回头张望,叫 “退军”,斩。这些规定看似不近人情,却成了古代将领约束士兵的 “尚方宝剑”。
就拿 “失期当斩” 来说,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就是陈胜吴广起义。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等 900 多名贫苦农民被征发前往渔阳戍边,途中遭遇大雨,道路被冲毁,根本无法按期抵达。按照秦朝军法,“失期,法皆斩”,横竖都是一死的戍卒们,才被逼得揭竿而起,掀起了反秦大起义。这一个案例就足以说明,古代军法的 “杀” 不是空谈,而是悬在每个士兵头顶的利剑。

还有 “惑军当斩” 的实例,三国时期曹操讨伐袁绍时,军中曾流传 “袁军势大,我军必败” 的谣言,导致不少士兵人心惶惶。曹操查明谣言是几名士兵故意散播后,当即下令将这几人当众斩首,并贴出告示:“敢妄言军情、动摇军心者,无论官阶高低,一律问斩”。这一举动瞬间稳住了军心,也让全军上下不敢再随意乱说话。
古代军队之所以要靠 “杀” 来立威,核心原因在于士兵的构成和作战动机。封建社会的士兵,大多是迫于生计的贫苦农民、流民,甚至是骊山刑徒这类被强制征召的人。他们当兵不是为了 “保家卫国”,更没有什么 “集体主义价值观”,纯粹是为了混口饭吃、赚点钱粮,有的甚至是为了逃避徭役刑罚。面对这样一群缺乏信仰、血气方刚又略带 “穷凶极恶” 的青壮年,温和的管理方式根本不起作用,唯有 “屠刀” 才能让他们敬畏规则。

这种 “以杀立威” 的理念,在古代兵书中早有明确记载。相传为姜子牙所著的《六韬》中就直言:“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这句话的核心不是纠结于被杀者是否有罪、被赏者是否功高,而是看重 “杀” 和 “赏” 带来的震慑效果和激励作用。只要能让全军敬畏、让万人信服,哪怕杀的是无辜者,在当时的军事逻辑里也是 “合理” 的。
虽然《六韬》的作者是否为姜子牙尚存争议,但唐朝名将李靖对此深以为然。他在自己的军事著作《卫公兵法》中写道:“古之善为将者,必能十卒而杀其三,四者十杀其一,三者威震于敌国,一者令行于三军”。意思很明确:练兵时,能果断杀掉十分之三士兵的将领,能让威名震慑敌国;杀掉十分之一士兵的,也能让军令在全军畅通无阻。简单说,就是靠 “杀” 来筛选出绝对服从的士兵,练死 1/10 的人,剩下的就是能打仗的 “精兵”。

李靖这话可不是空谈,历史上真有将领这么做。隋朝名将杨素治军以严酷闻名,每次打仗前,他都会先找士兵的 “小过错”—— 比如队列不整齐、盔甲穿戴不规范,然后当众斩首,一次就杀几十上百人。等到真正开战,他会让士兵分批次冲锋,凡是后退的,不管原因,一律斩首。正是这种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的残酷手段,让杨素的军队战斗力极强,史称 “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敌人闻风丧胆。
除了战场上的 “立威”,古代将领还靠 “家属连坐” 来绑定士兵的忠诚度,防止投降。每次军队出征,士兵的家属都会被统一安置在指定区域,由官方或将领亲信看管,美其名曰 “妥善照料”,实则是人质。一旦士兵在前线投降敌军,留在后方的妻儿老小就会被处死、流放,或沦为奴隶。
《史记》中记载,秦朝将领章邯率领骊山刑徒组成的军队对抗项羽时,因屡战屡败、朝廷猜忌,最终被迫投降。而跟着章邯投降的秦军士兵,最担心的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留在关中、被秦朝官方控制的家人。他们很清楚,按照秦律,投降者的家属都会被处死,后来项羽坑杀二十万秦军降卒,除了忌惮秦军战力,也有 “斩草除根”、避免其家属报复的考量。
三国时期,这种 “家属连坐” 的制度更是普遍。夷陵之战后,刘备手下大将黄权因后路被吴军截断,被迫投降曹魏。消息传到蜀汉,官员们立刻上书刘备,请求按照惯例将黄权的全家处死 “祭旗”,以儆效尤。虽然刘备最终拒绝了这个请求,但这恰恰说明,“处死投降将领全家” 在当时是默认的军法。就连关羽镇守荆州时,也会把士兵的家眷统一安置在江陵城,一旦有人投降东吴,其家属就会被严惩,这也是关羽麾下士兵初期战斗力极强、极少投降的重要原因。

曹操更是将 “连坐制” 发挥到了极致,他在《军令》中明确规定:“将士临阵降敌者,本人处斩,全家流放三千里;若士兵逃亡,其同乡战友需连坐受罚,轻则鞭笞,重则斩首”。这种制度让士兵们明白,投降不仅是自己死,还会连累家人和战友,从而被迫选择死战到底。
但这种极度残酷的军纪,也带来了一个严重的副作用 ——“营啸”,也就是俗称的 “诈营”。古代士兵常年处于高压状态,提心吊胆过日子:怕违反军法被斩首,怕战败被杀,怕家人因自己受牵连,精神时刻紧绷到临界点。一旦军营里出现风吹草动 —— 比如夜里有人做噩梦大喊、战马受惊嘶鸣,或是有人误传 “敌军劫营”,就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士兵们会瞬间丧失理智,要么带头乱跑,要么互相猜忌、自相残杀,整个军营陷入一片混乱。
明末崇祯年间,左良玉的军队在武昌驻扎时,就发生过一次严重的营啸。当时军饷拖欠了半年多,士兵们又饿又怕,情绪极度不稳定。某天夜里,一名士兵梦到敌军攻城,大喊一声 “快跑!”,瞬间点燃了全军的恐慌。士兵们纷纷拿起武器,不分敌我地砍杀,军营里火光冲天、哭喊震天,等天亮后清点,仅自相残杀而死的士兵就有数千人,武器粮草也被烧毁大半。这种 “营啸” 在古代军队中屡见不鲜,本质上就是长期高压军纪下,士兵精神崩溃的集中爆发。
为了缓解士兵的精神压力、稳定军心,将领们往往会在战争结束后,采取一种极端的方式 —— 纵容士兵屠城、抢劫。攻下城池后,将领们会默许甚至下令士兵烧杀抢掠,让士兵们通过掠夺财富、发泄情绪来释放长期积累的压力。这种行为既是对士兵的 “奖励”,也是一种另类的 “情绪疏导”,但对于城中百姓来说,却是灭顶之灾。

历史上著名的 “扬州十日”,就是这种特殊军纪下的产物。清军入关后,围攻扬州城,南明将领史可法率领军民顽强抵抗,坚守多日。城破后,清军将领多铎为了犒劳士兵、震慑其他城池,下令 “十日不封刀”,允许士兵在扬州城内任意烧杀抢掠。在接下来的十天里,扬州城变成了人间地狱,数十万百姓被屠杀,繁华的城池化为焦土。除了扬州十日,曹操攻打徐州时,为报父仇,也曾下令屠城,“凡破城之处,鸡犬不留”;项羽灭秦后,火烧咸阳城,屠杀秦朝宗室和百姓,都是同样的逻辑。
从西周到民国,这种 “以杀立威、以连坐绑定、以屠城泄压” 的军纪模式,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它不是基于士兵的自觉和信仰,而是基于恐惧和利益的强制约束。在那个生产力落后、通讯不便、思想认知有限的时代,这种残酷的方式确实能在短期内维持军队的战斗力和纪律性,但也暴露了封建社会军队的本质 —— 不是保家卫国的正义之师,而是将领争夺地盘、统治者维护统治的暴力工具。
反观今天的子弟兵,之所以能拥有钢铁般的纪律,靠的是 “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集体主义精神和家国情怀。士兵们明白自己为何而战,愿意为了国家和人民自觉遵守纪律、牺牲奉献。这和古代那种靠屠刀、连坐、抢劫维系的军纪,有着本质的区别。
回望历史,古代将领靠 “杀” 维持军纪的方式,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充满了血腥和残酷。但也正是这种残酷,让我们更加珍惜今天的和平与文明,更加敬佩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自觉坚守纪律的当代军人。毕竟,靠恐惧维系的纪律注定短暂,而靠信仰凝聚的力量,才是真正不可战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