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何帆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糖尿病、右侧锁骨下动脉起始段、双侧颈动脉窦部粥样斑块(软斑)”被保险拒赔案件,当事人替其父亲购买了百万医疗险,刚买几个月,其父亲就生病住院,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未告知拒赔,何帆律师对病历资料及保险合同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非常专业的意见,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结案。

案情介绍:
2024年8月28日,万XX作为投保人,为其父亲万X在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购买了“某e惠保医疗”,保险合同生效日2024年8月29日零时,保险期间1年,一次性缴费5146元,保险计划为计划二,免赔额一万元。
2024年10月,原告在重庆高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上消化道出血,胃底静脉曲张伴出血可能性大,门静脉高压、胃底、胃体静脉曲张、重度贫血、慢性非萎缩性胃炎、脾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脂肪肝、肺结节、肺大疱、肝囊肿。
出院后,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拒赔。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2024年11月8日,被告在系统里退回理赔申请,退回原因为:首保时间2024/8/29,调查既往就诊记录发现客户有高血压病史,且既往心脏彩超提示左房增大,违反投保险种的健康告知高血压且存在心脏增大,故无法垫付,建议委婉引导院后理赔。
2024年12月,被告拒赔,拒赔原因是:“您在投保前已患有:糖尿病、右侧锁骨下动脉起始段、双侧颈动脉窦部粥样斑块(软斑),且您未在投保时告知我司,严重影响本公司的承保决定,根据《保险法》约定,保单92018300XXX予以拒付解约并不退还保费”
何帆律师简要观点:
2021年12月,原告在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门诊,诊断结果为结膜下出血待查;糖尿病?高脂血症,外周动脉粥样硬化症。超声提示为:右侧锁骨下动脉起始段、双侧颈动脉窦部粥样斑块(软斑)。开的处方药物为:1、匹伐他汀钙分散片(京可新)(集采)☆ 2mg*28×2盒;2、养心氏片☆0.6g*36×7盒
2022年5月,原告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1、L4/5椎管狭窄症;2、T9胸椎压缩性骨折;3、L3/4、L4/5腰椎间盘突出;4、2型糖尿病;5、重度骨质疏松。
2021年12月开具的匹伐他汀钙分散片是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心血管疾病预防。养心氏片是一种中成药,主要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其核心功效为扶正固本、益气活血、行脉止痛。两种药物均没有治疗糖尿病的功效,并且糖尿病是打了问号的,说明2021年12月并没有确诊糖尿病。不需要对此进行告知。
2022年5月虽然确诊糖尿病了,但并没有右侧锁骨下动脉起始段、双侧颈动脉窦部粥样斑块(软斑),并不存在动脉粥样硬化或动脉斑块,说明当时原告已经痊愈了。并不存在未如实告知的说法。
另外,原告本次出险疾病为“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属消化系统急症;糖尿病、动脉斑块属代谢性疾病,与消化道出血无直接医学关联;被告未能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案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