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标今日热点农产品行业卖荔浦芋被诉南宁杜女士、商户小周和小雪的农产品网店因销售“荔浦芋头仔”惹上官司了,要求索赔30万

#尚标今日热点农产品行业卖荔浦芋被诉
南宁杜女士、商户小周和小雪的农产品网店因销售“荔浦芋头仔”惹上官司了,要求索赔30万,巨大的赔偿金额让她连日来夜不能寐。
继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维权”引发热议后,又一家喻户晓的地方特产“荔浦芋”掀起维权风波。近日,广西南宁多家做农产品线上销售的网店老板,收到了法院传票,称存在“荔浦芋”商标侵权行为,被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起诉索赔,有的网店被索赔金额高达三四十万元。收到起诉书的不止杜女士一人。多家销售荔浦芋的网店都收到了起诉书,在家中待产休养的小橙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称她被告了。平时安分守己的小橙说,“我以为是诈骗呢,后来才知道是真的。”

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会长秦竹表示,他们维权不是为了挣钱,是想规范荔浦芋市场。
网上卖荔浦芋被起诉索赔多家网店老板只因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在标题上标注“荔浦芋”字样,便收到一纸诉状,这些老板一头雾水,忧心忡忡。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荔浦芋明明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的特产,以营养丰富、肉质酥软、味道芬芳著称,那使用“荔浦芋”几个字怎么就侵权了呢?

“荔浦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个证明商标,2000年由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注册并持有。荔浦优农协会成立于2015年,其注册有包括“荔浦芋”和“荔浦沙糖桔”在内的6个商标,其中“荔浦芋”商标注册于2000年,专用权期限为2020年4月21日至2030年4月20日,国际分类为第31类 农林生鲜。

根据企查查检索到的是,该商标类型属于证明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20年04月21日-- 2030年04月20日。

经过深入了解后得知,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之所以会提起诉讼,其原因很简单,“荔浦芋”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是受商标法的保护,如果别人没有授权就使用,确实可能涉及到违法,构成商标侵权。荔浦芋是地理标志商标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突然间开始了大规模的起诉索赔,不得不让人联想到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潼关肉夹馍”和“逍遥镇胡辣汤”商标事件。虽然性质是不一样的。例如:逍遥镇胡辣汤涉及的是普通商标,而“荔浦芋”则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由于享有极高的知名度,荔浦芋成为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荔浦芋价格相比其他芋头高不少,每公斤售价高达十几二十元,致使各地商贩有利可图,纷纷收购品质不一的芋头,冒充荔浦芋高价出售。为保护好“荔浦芋”这个品牌,荔浦县政府决定给荔浦芋注册商标。2000年4月,由荔浦县名特优产品协会申报的“荔浦芋”证明商标注册成功,结束了广西无证明商标的历史。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地理标志的正当使用,即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我也开了一个网店,开了好几年了,卖小芋头。”因为商品页面可以写30个字,小雪就把有用信息都写上,她的店写了“正宗荔浦红芽芋”等字眼,被告知:“起诉金额有40万,以公司那边的标准的话,(和解)可能得十五六万吧。”据了解,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的会长秦竹针对本次诉讼目的作出了解释:进行维权并不是为了挣钱,而是想通过法律来规范荔浦芋的市场。荔浦芋商标和地理标志属于公共资源,即所有在荔浦种植的符合标准的芋头都可以使用,但是在电商上若销售的不是在荔浦种植的荔浦芋,其行为便涉嫌侵权。不过,在实际使用中,需要遵循地理标志的使用要求即可,产品必须真实来源于标志所指地域,不要擅自使用未核准的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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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尚总结
截至2025年6月,我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量为7424个,并且还在不断的增加当中,做食品农产品行业电商售卖一定要注意避免被诉,可以咨询知产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