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润昌生物油脂厂(下称“润昌油脂厂”)因无证生产、无环保设备排放废水、以及排放废气不达标等问题,长期被当地居民和环保志愿者投诉。
因该厂不具备生产酸化油条件非法生产,2023年7、8月期间,经广西区生态环境厅专案组查实,存在“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及罚款。
2025年7、8月期间,因该厂环保处理不到位、新建厂房选址不符环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影响当地上千户居民,被广西区生态环境厅查实后,作出“停产”、“限期整改”和“搬迁”厂址的处理意见。

然而,等风头一过,近日当地村民和志愿者们又发现,润昌油脂厂继续与当地榨油企业签署合同,大规模购买皂脚,继续生产酸化油。
环保志愿者称,对该企业的行为,多日来全程用水印相机录像、拍照取证,希望相关部门继续查处。据悉,近日调查组已介入。
长期以来润昌油脂厂存在无证生产、排污等问题,曾被处罚2023年8月,接群众投诉,广西区生态环境厅在调查核实后,作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答复信访举报事项的函》,函中确认润昌油脂厂“购买皂脚、浓硫酸等物料利用旧厂区生产加工酸化油”,在“2020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原环评文件批复不一致,未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该行为被认定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此后,北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22日,对润昌油脂厂作出处罚,罚款231136元,对该厂实际控制人梁某正罚款55004元。

事实上,尽管润昌油脂厂被处罚停产,但期间仍然有从当地油脂生产企业购买“皂脚”废料的行为。
2024年6月,润昌油脂厂新厂房投产,离原来的简易窝棚工厂约300米远。
该厂新厂自投产至今,当地居民就多次投诉其排污不达标、污染环境和空气,影响当地上千户居民的正常生活。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与区生态环境厅的调查结论,竟截然相反针对润昌油脂厂新厂的投诉,2025年8月26日,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向环保志愿者作出了一份答复称:经该局调查,润昌油脂厂废水用油罐车拉至当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存在偷排废水;居民投诉的废气污染问题,该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监测均符合排放标准。
然而,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的调查结论,很快被广西区生态环境厅打脸。
2025年9月23日,广西区生态环境厅对投诉人作出的《告知书》结论,与北海市生态环境厅的结论有多处截然相反。
针对同样一份、由投诉人反映至广西自治区主要领导后,转批下来的投诉材料,北海市和广西区环保部门的两份调查结论,除了废水的排放,均以未发现直排大海的结论相同之外,其他多个调查事项与结论出现完全相反的认定。
比如,针对润昌油脂厂长期无环保处理设备的投诉事项,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没有提及,而区生态环境厅则作出“‘2013年至2023年旧厂区生产时期,长期无环保处理设备’,情况属实”的认定。

此结论意味着:一、过去10年间润昌油脂厂地下作坊式生产酸化油被坐实;二、皂脚加硫酸混合搅拌生产酸化油后,富含硫酸根离子、磷元素的废水排去了哪里?三、此间居民多次投诉润昌油脂厂不当排污,北海市方面作出“查无实据”的结论,是否涉嫌渎职和滥用职权?
还有上千居民普遍反映的废气污染问题,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第三方调查结论为“排放的废气符合环保要求”。而区生态环境厅组成的核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走访群众、查阅资料、采样监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是“新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臭气影响附近居民”,情况属实。
区生态环境厅的调查报告显示,2025年8月19日,区环科院对润昌油脂厂厂区的布点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臭气在上、下风向臭气浓度均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制要求,超出标准14.8倍。

那么问题在于,北海市生态环境局为什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气问题,为何“闻”而不见?
选址不合理,如何过环评?北海市行政审批局谁来当责?在润昌新厂臭气对附近居民影响的调查中,区生态环境厅查实:“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在审批润昌油脂厂提交的新厂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时,未能发现新厂区距离 2016 年建成的赤江陶瓷厂廉租房小区(约 1000户家庭)仅30米,也未评估其生产工艺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影响,即于2023年3月批复同意润昌油脂厂新厂区项目建设。因选址不合理,2023 至2025 年期间,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涉及润昌油脂厂环境问题投诉26次(其中反映臭气问题 18次)。”

区生态环境厅的答复书称:“2025年7月14日,北海市铁山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达《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润昌油脂厂立即停厂整改”;“该公司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
那么问题在于,根据皂脚加浓硫酸生产酸化油的配比,硫酸的比例为皂脚的10%,按照润昌油脂厂每天采购100吨左右的皂脚计算,该厂在生产期间,每天需使用10吨左右的浓硫酸与皂脚一起搅拌,意味着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的废气和臭气,影响附近居民。
而北海市行政审批局,若以“在审批润昌油脂厂提交的新厂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时,未能发现新厂区距离 2016 年建成的赤江陶瓷厂廉租房小区(约 1000户家庭)仅30米”的说法来推卸责任,显然不符合常理。
而区生态环境厅查实的,北海市行政审批局“未评估其生产工艺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影响,即于2023年3月批复同意润昌油脂厂新厂区项目建设”,这一调查结论,足以证明北海市行政审批局涉嫌违规批准了润昌油脂厂的新厂区建设。
停业整改期间仍大批购买原料,疑似继续生产,污水排向何处?近日,润昌油脂厂附近居民和环保志愿者再次向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电话投诉,称该厂自2025年9月起,继续与当地大豆油生产企业渤海油脂公司签订了3个月的皂脚购买合同。
据志愿者用水印相机拍摄的照片和录像资料显示,自2025年11月2日至11月底,长期受雇于润昌油脂厂的油罐车(车头车牌号冀DT3257,车尾牌号:冀DVS88挂),每天从渤海公司拉1至2车皂脚回到润昌油脂厂。

志愿者称,这些拉回润昌油脂厂的皂脚极有可能已经生产成酸化油,并对外销售,相关部门可以调取沿途的监控录像,大货车GPS行车轨迹,以及车辆货物的交接台账等信息,很容易查实具体数量和交易金额。
2025年11月18日,投诉人还拍到,车牌号为冀DVS88挂的油罐车,疑似从润昌油脂厂拉废水前往博某环保工业园排放。

据了解,润昌油脂厂的实际控制人在博某环保工业园租借了一块土地,自2025年4、5月份开始,在此处另外又增加建设了一间油脂厂,但因资金原因,该处的新油脂厂设备安装尚未完成,处于停工状态。
由此,环保志愿者推论得出,润昌油脂厂拉到此处的不可能是皂脚,疑似拉来的是废水,并通过地下管道排污。但该推断目前并无实际证据。
事实上,润昌油脂厂目前处于停产整改、搬迁期。在区生态环境厅的调查结论告知书中也表示,下一步的工作,将督促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对润昌油脂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调试生产排放污染物、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等环境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查明超标原因,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同时,该厅还要求北海市环境局督促润昌油脂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主动拆除旧厂区原料池并清理残留物,避免臭气对周边产生影响。加强新厂区停产期间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控,规范做好废水存量、外运处置等运行台账记录,确保停产期间环境安全。还有,该厅还要求北海市相关部门科学研究制定企业搬迁调整方案,确保新选厂址远离环境敏感区域,从规划源头避免产生新的邻避问题。
对于润昌油脂厂目前仍然持续购买原料,疑似继续生产的行为,环保志愿者拨打了自治区环保厅执法处的电话进行投诉。接电人员称,厅里之前已经有过查处,目前该厂的新址搬迁方案因资金问题推进缓慢。
对于目前的现状,环保志愿者称,从近日润昌油脂厂源源不断从外面拉回皂脚原料的动作来看,润昌油脂厂在停产整改期间疑似继续生产,只能说明区生态环保厅要求北海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的整改措施,并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