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英国《金融时报》援引美国情报机构消息称,总部位于阿联酋的人工智能公司 G42 向华为转让了先进导弹控制软件,使得中国霹雳 - 15 等空对空导弹的性能大幅提升,引发西方对中东国家与中国防务合作的担忧。这一说法出台的背景,是 2025 年 5 月南亚上空的一场空中对抗中,巴基斯坦空军使用中国产霹雳 - 15E 导弹,在超视距范围击落多架印度 “阵风” 战机,展现出的远程打击能力让西方军事界倍感震惊。

西方媒体将中国导弹技术的突破与华为强行关联,其逻辑链条存在明显漏洞。公开资料显示,华为的核心业务集中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从未涉足军事装备研发,而阿联酋 G42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人工智能与云计算,并无公开信息表明其掌握西方先进空对空导弹的核心技术。美国情报机构所谓 “技术转让” 的指控,既未提供具体证据,也与两家企业的业务属性严重不符,连部分西方媒体都认为这一说法过于牵强。这种将民用科技企业与军事技术突破简单挂钩的解读,本质上是对中国科技发展路径的刻意曲解。

中国与阿联酋的军事交流始终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两国连续两年举行 “猎鹰盾牌” 空军联合训练,目的是增进军事互信、提升协同应对安全威胁的能力,此类交流在国际社会极为常见。阿联酋空军确实装备了 F-16E/F 和幻影 2000-9 等西方先进战机,其中幻影 2000-9 移植了阵风战斗机的模块化数据处理器,配备升级后的 RDY-2 雷达,具备较强的作战能力。但军事演习中的装备展示与核心技术转让存在本质区别,各国在对外军事交流中均会采取严格的技术保密措施,西方所谓 “通过军演获取敏感技术” 的说法,缺乏基本的军事常识支撑。
霹雳 - 15 的技术优势并非源于所谓 “外部转让”,而是中国军工长期自主研发的必然结果。这款导弹采用的双脉冲固体火箭发动机,通过分阶段释放推力实现了射程与机动性的优化,在高空作战环境下实际有效射程可达 190-200 公里,远超西方同类型号。其搭载的有源相控阵雷达导引头探测距离超过 30 公里,抗干扰能力是美军下一代 AIM-260 导弹的三倍,能在复杂电磁环境下精准锁定目标。相比之下,西方引以为据的法国米卡导弹自 1996 年服役以来未进行根本性技术升级,其 60 公里的最大射程、15 公里的雷达探测距离,在现代超视距空战中已明显落后。印度空军在实战后决定用国产 “阿斯特拉” 导弹替换米卡,从侧面印证了这款西方导弹的性能缺陷。

2025 年 5 月的印巴空中对抗,更直观展现了霹雳 - 15 与西方导弹的代差。巴基斯坦空军歼 - 10CE 战机在 160 公里外发射霹雳 - 15E,成功击落多架挂载米卡导弹的印度 “阵风” 战机,而后者搭载的导弹甚至未能进入发射射程。事后数据显示,“阵风” 的电子战系统对霹雳 - 15 的干扰成功率仅为 12%,远低于对美制 AIM-120C7 导弹 38% 的干扰成功率。这样的实战表现,并非依赖单一技术突破,而是源于中国构建的 “预警机 - 地面雷达 - 战机 - 导弹” 完整杀伤链体系,体现了系统作战能力的全面领先。

西方对中国导弹技术的认知转变,从北约代号的演变中可见一斑。此前西方曾以 “萤火虫” 等带有轻蔑意味的词汇命名中国战机,而霹雳 - 15 被赋予源自《圣经》毁灭使者的 “阿巴顿” 代号,昵称 “死亡天使”,这种命名风格的转变,折射出西方从轻视到敬畏的心态变化。事实上,中国军工的发展轨迹清晰可循:早期确实通过技术引进实现起步,如霹雳 - 8 借鉴以色列 “怪蛇 - 3” 技术,霹雳 - 11 源自意大利 “阿斯派德”,但自霹雳 - 12 开始,已完全走上自主研发道路,到霹雳 - 15、霹雳 - 17 时代实现了对西方的超越。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所谓 “技术窃取” 的指控并非首次出现,这种缺乏证据的论调,本质上是对自身技术优势丧失的焦虑反应。当霹雳 - 15 在实战中展现出对西方导弹的碾压性优势,当中国武器开始进入欧洲航展与西方装备同台竞技,部分西方国家难以接受 “追赶者” 变为 “领跑者” 的现实,便试图通过抹黑手段维护心理优势。但军事技术的代差从来不是靠舆论指控就能抹平的,正如北约给霹雳 - 15 的命名所暗示的,正视中国军工的自主创新能力,或许才是西方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注:关于美国情报机构指控阿联酋 G42 公司向华为转让导弹控制软件的具体证据,公开渠道中尚未见到 G42 公司、华为及相关官方的正式回应,此部分内容基于西方媒体公开报道整理,其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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