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秦仲海 陆火
出品|塔子山评说
7月17日,被停止执业一年的刑辩律师于凯,拿回了自己的律师证。
于凯律师被停业,系受到了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

该局于2024年7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于凯律师自2023年8月以来,通过网络对司法机关正在审理、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有误导性的评论,“违规炒作案件。”
同时,于凯律师所在的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因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被停业整顿六个月。

青岛市司法局指称于凯律师“违规炒作案件”,主要与于凯等5名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全国人大法工委联名上书、建议废止“寻衅滋事罪”有关。
2023年8月,兰庆洲、于凯、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五位律师(法律工作者)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并加盖了“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该份建议指出,相关律师在办理寻衅滋事案中,“深感寻衅滋事罪罪状表述的模糊性,严重影响了公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
该建议提及了多个广受社会公众关注、争议的“寻衅滋事案”,如安徽淮南朱玉珍案、吉林洮南黄德义“私造浮桥”案、“上访妈妈”唐慧案等。

彼时,有资深法律从业人员向笔者表示,于凯等律师建言废止“寻衅滋赎罪”,“非常有担当、勇气,不过,就怕当地司法局找这家律所和律师的‘麻烦’。”
果然,提出立法建议不到一年,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半年,于凯律师则被停止执业一年。
勇往直前,铁骨铮铮,总是不可避免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尽管我们坚持认为,那些强加于他们身上的“代价”,本不应该有。
2025年1月,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整顿期满;2025年7月,于凯律师重新恢复执业。
祝愿这些律师们的法律职业生涯,今后能走得顺畅些,不再有那些人为的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