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判决没毛病,遛狗不拴绳就是在给他人埋雷,该罚! 八旬老人本是散步散心,却被没拴绳的金毛吓倒致十级伤残,换谁都咽不下这口气。狗主人蔡某某觉得“狗没直接咬人”就没责任?可法律早有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得担责,哪怕没直接接触,惊吓导致的伤害也算。金毛体型大、没拴绳,在小区步道突然冲向老人,换成谁都得慌,老人摔倒骨折完全是这事儿直接导致的,赔5万多一点都不冤。 再说蔡某某和朱某的区别——朱某虽也没拴绳,但法院认定吓到老人的是蔡某某的金毛,责任自然得他扛。这也给所有养狗人提了个醒:别抱侥幸心理,遛狗拴绳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在保护自己。真出了事,法律可不会看你“觉得没责任”。 至于这5万多赔偿,对十级伤残的老人来说,不够弥补身体和精神的伤害,但至少让养狗人付出了代价,也算给其他宠物主人敲了警钟:文明养宠不是空话,拴绳、戴嘴套这些细节,就是在避免无辜者受伤。你觉得这判决合理不?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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