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老人早高峰开车出小区地库时,以索要发票为由拒缴停车费,堵死出口致其他业主迟到,倒逼物业免单。此后他屡用此法逃费,还每次更换车牌规避拉黑,物业最终报警。本文结合法律条文拆解事件焦点,梳理网友观点,解析老人行为的违法性与物业的应对困境。(来源:中安在线9月19日报道) 一、事件复盘:早高峰的地库“闹剧”,老人逃费有“套路” 早高峰8点40分,正是业主上班的紧急时段,成都某小区地库出口却被一辆车死死堵住。车主是小区业主老人,放出“不给发票就不交停车费,谁也别想走”的话。 物业当场解释,发票需开发商开具,而此时开发商尚未上班,可老人根本不接受,执意要现场拿票。眼看后面排起长队,业主们急得直催,物业只能临时开放地库入口,让其他业主绕道通行。 更让物业头疼的是,这并非第一次。前几次为了不耽误大家上班,物业都无奈免了费,没成想老人“得寸进尺”,彻底赖上了。更蹊跷的是,老人明明有固定车位,却总开临时车进出,且每次车牌都不一样——显然是算准了物业没法拉黑车牌,专门钻空子逃费。忍无可忍的物业,最终只能报警求助。 二、法律拆解:逃费、换车牌,这些行为已踩红线 1. 以堵门逼免单,涉嫌寻衅滋事 老人的核心诉求是“要发票”,但维权方式明显走了极端。物业已说明发票开具主体和时间限制,并非故意拒开发票,而老人却以“堵地库出口”的方式要挟,多次扰乱小区公共秩序,导致其他业主权益受损。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包括“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老人屡次借堵门逼物业免单,符合“任意占用公共通道、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形,可处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拘留可达10-15日,罚款最高1000元。 2. 换车牌的“小心思”,可能触犯交通法规 物业提到的“每次车牌都不一样”,是事件的关键疑点。这里分两种情况: 若每次开的是不同车辆,车牌不同属正常,但借此逃避停车费,仍需承担民事违约责任——物业提供了临时停车服务,老人理应缴费,多次逃费可被追讨。 若车辆相同、仅车牌不同,那就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也就是常说的“套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套牌行为将面临机动车被收缴扣留、15日以下拘留,以及2000-5000元罚款;若构成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驾驶证会一次性记12分,相当于需要重新学习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3. 物业的“无奈免单”,不是义务是妥协 从规则来看,小区地库使用权归开发商,临停车位收费是明确规则。老人作为有固定车位的业主,使用临停车位本就该另行缴费,物业没有义务为其逃费“买单”。前几次的免单,本质是为了保障其他业主通行权的妥协,而非法律义务。若老人持续逃费,物业除了报警,还可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拖欠的停车费。 三、网友热议:一边倒谴责老人,也提物业改进建议 网友A:“维权也要讲规矩!想要发票可以等开发商上班后去拿,堵着出口让别人迟到,这是损人利己,太自私了。” 网友B:“换车牌这操作,一看就是早有预谋的逃费,要是真套牌了,必须重罚,不能因为是老人就网开一面。” 网友C:“物业也有点被动,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能不能先留好证据(拍视频、记车牌),别轻易免单,不然只会惯坏这种人。” 网友D:“小区早高峰堵不起啊!建议物业和开发商沟通,能不能提前准备好发票,或者开通线上开票功能,从源头减少这种矛盾。” 结论:维权别越界,“小聪明”可能变“大麻烦” 老人想要发票的诉求本身合理,但“堵门逼免单”“换车牌逃费”的操作,早已偏离合法维权的轨道,不仅惹来众怒,更可能触犯法律。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维权都得守规矩,拿公共秩序当“筹码”,只会得不偿失。 而这件事也给小区管理提了醒:物业能否优化发票开具流程?面对恶意逃费,如何更高效地固定证据、维护规则?你觉得老人的行为该怎么处理?物业还有哪些改进办法?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解释不清了!”广东广州,一小区里有上百户业主打死不肯交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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