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处豪宅小区门口,送餐小哥因赶时间与保安发生争执,言语不和后情绪失控,不仅辱骂保安,还用电动车不断顶着小区大门。最终,一名保安没忍住,直接对外卖员拳打脚踢。警方很快介入,双方被带回派出所调解,事情得以平息。但事件并未就此结束,涉事保安随后被物业公司劝退。 事发当天,小哥骑着电动车来到小区1号门,他急着送餐,时间紧迫。保安要求他先报清具体楼号,并让他从2号门进入,理由是小区楼号分布复杂,需要规范管理。按理说,这样的规定并不苛刻,但小哥觉得耽误时间,拒绝配合,还情绪激动地与保安争执。他嘴里不停喊着“时间来不及了”,甚至口出恶言。场面僵持不下,他还用车顶撞大门,冲突气氛骤然升温。 面对辱骂和挑衅,一名保安失控,挥拳打向外卖员,另一名保安连忙劝阻,避免冲突进一步升级。随后,警察到场,将双方带走调查。派出所调解后,外卖员和保安握手言和,物业公司也代表向外卖员道歉。但物业公司内部认为,保安在执勤期间动手打人,对小区声誉和形象有不良影响,最终决定劝退。 这一结果引发舆论分歧。有人认为,外卖员先骂人在前,保安情绪失控可以理解,物业公司没有必要辞退他;也有人觉得,高档小区保安素质应当更高,动手行为一旦波及业主,将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物业“劝退”实属合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不予处罚。此次冲突虽然有肢体接触,但并未造成轻伤或重伤,且双方在警方主持下达成和解,因此无需进一步处罚。换句话说,保安的行为虽不当,但未达到需要行政处罚的程度。 然而,不处罚并不等于行为正确。作为安保人员,保安的职责是维持秩序、确保安全。他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或者通过劝阻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以暴力回应言语冲突。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外卖员受伤达到轻伤以上等级,保安将面临《刑法》下的故意伤害罪追究,这种代价远远超过一时冲动。 再看物业公司的“劝退”行为。从劳动关系角度出发,劝退是一种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是否需要支付补偿,要看具体情形: 第一,如果保安在劝退过程中自愿写下“个人原因离职”的申请,法院通常会认定其为主动辞职,物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如果物业与保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写“个人原因”,则属于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物业需要按照保安工作年限支付相应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第三,如果保安拒绝离职,但物业强制要求其走人,则构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没有法定事由,物业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从报道情况看,物业公司使用了“劝退”一词,说明并非直接开除,而是通过劝说让其自行辞职。这样一来,补偿与否,取决于保安是否真正自愿,以及是否有“个人原因离职”的书面材料。 外卖员一方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根据警方记录,他因赶时间拒绝配合小区规定,还辱骂保安并强行冲撞大门。这样的行为属于明显的不当。如果保安在现场未动手,而是报警处理,外卖员可能会因扰乱单位秩序、侮辱他人等行为受到治安处罚。 这一冲突的背后,折射出社会中常见的矛盾:外卖员赶时间,分秒必争;小区保安秉公执勤,坚守规定。双方身份不同,立场不同,但共同点在于都属于社会普通劳动者。外卖员有工作压力,保安也有工作纪律。一旦沟通缺失,矛盾便容易走向极端。 事件也引出了两个值得社会关注的问题:其一,外卖行业与小区管理之间的摩擦。在很多城市,外卖员因送餐急躁,与小区保安发生矛盾并不罕见。如何在“效率”与“安全”之间找到平衡,考验着平台、物业与社会治理。其二,劳动者权益保障。保安因一次冲动丢掉饭碗,虽然法律上未必违规,但从人性角度看,也提醒所有劳动者——工作中一旦越界,可能丢掉的不仅是形象,还有生计。 外卖员和保安,都是普通的打工人,本不该成为对立面。一次短暂的争执,换来的是身体的疼痛和工作的丢失。法律告诉我们,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哪怕代价不是拘留,而是失业。真正需要反思的,是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里,如何在规则与效率之间找到平衡,让“打工人何必为难打工人”不再是一句感慨,而是现实中的常态。
这也太缺德了!上海,老大爷趁骑手送餐不在,居然光天化日之下拿走3个外卖,拍摄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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