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拿"老祖宗规矩"为高额彩礼辩护,本身就站不住脚。翻遍史料,传统彩礼多是象征性的"茶礼""聘金",何曾有过动辄数十万的硬性标准?所谓"规矩",不过是将婚姻异化为交易的借口。 若彩礼能算"规矩",婚检为何不能成为双方共同的约定?《民法典》虽未强制婚检,却明确要求重大疾病如实告知。男方要求婚检,是对后代健康的负责,更是对婚姻真诚度的考量,这与彩礼索求相比,反而更显对婚姻的敬畏。 同居与二婚的争议,核心在责任与坦诚。法律上同居不等于二婚,但情感与生理层面的投入,与婚姻并无本质区别。让现任为前任的情感经历支付数十万"买单",难免有失公允。真正令人不适的,不是过往经历,而是将青春损耗转化为物质索求的算计。 婚姻的根基应是坦诚对等,而非单方面的索取或隐瞒。拒绝用"传统"绑架物质,也不苛责过往经历,才能让婚姻摆脱交易的底色——毕竟,能支撑长久关系的,从来不是彩礼数额,而是彼此的真诚与担当。
总拿"老祖宗规矩"为高额彩礼辩护,本身就站不住脚。翻遍史料,传统彩礼多是象征性的
以珊聊人啊
2025-07-22 21: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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