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黄女士开宝马去修车,新店主严店长算出1.3万维修费,她却当场翻脸拒付,还拿“店家没资质”投诉威胁。没想到严店长直接揭穿:“你在原老板张老板那修了三年,一分钱没给过!”记者查证系统属实,黄女士只含糊说是“个人债务”。本文结合法律拆解,看黄女士拒付理由为啥站不住脚,她和原老板的“免费修车”谜团又藏着啥猫腻。 一、修车变“扯皮”:1.3万维修费,为啥不愿给? 黄女士的宝马出故障后,先联系了常去的修车店老板张老板,对方说“店已经转了,你找新店主严店长修,不会坑你”。她把车开过去,严店长检查后报了维修项目,黄女士没反对,让赶紧修。 等车修好算账,1.3万的费用单递到面前,黄女士瞬间变脸:“这钱我不能给!”她先找理由说“有4千块的项目没让你们修,是你们多修的”,结果严店长掏出聊天记录——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这个零件要不要换”,黄女士回复“换”。 谎言被戳穿,黄女士又换了说法:“我问过批发部,这些零件加起来才几千,你们凭啥收1.3万?”严店长哭笑不得:“我们是修车店,要付工人工资、房租水电,总不能只按零件价算吧?而且看在张老板面子上,已经没敢多要了。” 见讲价没用,黄女士突然盯着店里的营业执照:“你们执照还是张老板的名字,肯定没资质!敢修车就是违法,我要投诉!”她立马找媒体、联系监管部门,本以为能拿捏店家,结果监管部门查完说:“维修期间店里有资质,手续没问题。” 二、法律不饶人:黄女士的3个借口,全是错的! 黄女士觉得“能赖就赖”,但法律里根本没有“免费修车”的道理。咱们一条条说清,她的借口为啥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 1. “不想给钱”= 违约,店家还能扣车 根据《民法典》,黄女士让严店长修车,双方就形成了“修理服务合同”。严店长按要求修好了车,黄女士就必须付维修费,这是法定的义务。 退一步说,就算当初没明确说价格,也能按市场行情算——宝马作为豪华车,维修1.3万属于合理范围,不是漫天要价。更关键的是,要是黄女士一直拒付,严店长有权扣下她的宝马(这叫“留置权”),直到她付钱为止,要是拖太久,店家甚至能依法把车拍卖抵账。 2. “没资质”是借口,监管部门已实锤 黄女士抓着“营业执照是旧的”不放,说店家违法,但法律看的是“维修时是否有资质”,不是“执照上的名字换没换”。 监管部门已经查明:严店长接手后,资质手续在办理中,给黄女士修车的那几天,资质刚好办下来了,完全符合规定。也就是说,黄女士拿“没资质”投诉,纯属找错了理由,根本不能成为拒付的借口。 3. “和原老板有债务”,跟新店主没关系 面对“三年没给原老板钱”的质疑,黄女士说“那是我们的个人债务”,想把旧账和新账混为一谈,但法律上这是两码事。 黄女士和原老板张老板的“免费修车”,是他们之间的纠纷;而这次和严店长的维修,是新的合同关系。严店长没欠黄女士钱,也没义务替原老板“免单”,所以黄女士必须单独给严店长付这次的1.3万,不能用“旧债务”抵新账。 三、网友炸锅:三年免费修车,到底啥关系? 这事最让人好奇的,还是黄女士和原老板张老板的“谜之关系”。评论区里,大家的猜测和争论快翻了天。 1. 质疑派:哪有免费的午餐?肯定有猫腻 “三年修车一分钱不付,还是宝马!要是普通朋友,谁能这么大方?” “每次记者问他俩啥关系,黄女士就赶紧给张老板打电话,打完就说‘不用你们管’,这不是心虚是什么?” “张老板把店转了,是不是也想摆脱这个‘无底洞’?不然为啥不自己收账,反而推给新店主?” 2. 共情派:可能是误会,但该付的钱得给 “说不定当初张老板跟黄女士有约定,比如‘帮我做件事,修车免费’,现在没兑现才成了债务?” “黄女士可能习惯了不花钱,突然要掏1.3万,一时接受不了,但再怎么说,新店主没做错,该给的钱不能赖。” “严店长也挺冤的,好心接了介绍的生意,结果遇上这事,要是黄女士一直不付,他不就亏大了?” 结论:免费的修车,早晚要还的? 黄女士的遭遇,说穿了就是“习惯了免费,接受不了付费”。但法律和人情不一样,没有“理所当然的免费”,尤其是涉及到商业交易,该付的钱一分都少不了。 现在双方还没谈拢,黄女士只愿意出6千,严店长要8千本钱,后续会不会走法律程序还不好说。但更让人好奇的是:黄女士和原老板张老板,到底为啥能三年免费修车?是真有“个人债务”,还是有其他说不出口的关系?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黄女士三年不付原老板钱,最可能是什么原因?要是你是新店主严店长,遇到这种情况,会坚持要8千,还是妥协收6千?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这油车是真不经贬啊!堂哥20年年底买的奔驰E300,那时候他做点建材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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