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女子取样检查后回家身体不适,复查时竟发现体内有一团纱布,取出时已发臭。

胡萝卜说法 2025-09-23 15:43:23

呼和浩特,女子取样检查后回家身体不适,复查时竟发现体内有一团纱布,取出时已发臭。她认为院方应承担责任,但院方却觉得女子小题大做,称“不就是一团纱布吗?”,并提出赔偿1000元,还表示若不接受,后续也无其他处理办法。 温女士身体本就不适,总感觉腹部疼痛,就医检查后,医生建议取样检查以明确病因。 温女士只能听从,毕竟身体不适是实情,自己来医院就是为了找到病因,取样就取样。 医生告知她,取样需要全麻,否则可能难以忍受疼痛。 温女士也同意了,反正已经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她相信医生不会害自己,便答应了全麻取样。 取样过程顺利,医生还叮嘱她不舒服要来复查,温女士一直记着——她十分在意自己的身体,所以把相关事项都牢牢记在心里。 她还主动询问医生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便回家后按要求调理,尽量不给身体添乱。 她抱着一定要调理好身体的决心,全程遵从医嘱,可无论怎么做,腹部疼痛始终没有缓解。 最初她选择忍耐,觉得可能是取样时造成的疼痛,恢复一两天就会好转。 但情况并未改善,那种不适感难以言表,同时身体还分泌出大量褐色分泌物,这让她有些害怕。 取样前身体还没这么严重,怎么取样后反而越发严重了? 她害怕了,9月12日,她一大早就来到医院,想尽早查明问题所在。 结果医生检查后发现情况不妙——体内有残留的纱布。想不告诉温女士似乎不可能,因为必须从她体内取出纱布,根本瞒不住。 随后,医生只能让她躺下,说要再做一个小型检查。这次没有打麻药,温女士全程都能感知到过程,最后竟看到医生从自己体内取出一团纱布。 医生知道瞒不住,也没有掩饰,温女士这才发现取出的纱布已经发臭。 难怪身体会分泌那么多褐色分泌物,原来是纱布在体内作祟。她十分气愤:自己本就身体不适,来医院是为了解决问题,没想到医生反而制造了新的问题。 她找到院方讨要说法,可院方却说“这么小的事,我们已经赔礼道歉了,你别小题大做、没完没了”。 院方还表示:“每天来这么多病人,出一点小差错难免,我们也承认不对,都已经道歉了,你应该消气了吧?” 但温女士认为:“这对你们来说是小事,对我来说却是大事!身体是我自己的,你们把纱布忘在我体内,难道就只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够了吗?” 院方却不理解:“我们是为了救治病人才出的小差错,确实是我们不对,该道歉也道歉了,但你不能太过分,难道你还想讹人吗?” 接着,院方提出:“给你1000元怎么样?如果不行,后续也不会有任何处理了。” 温女士没有答复,她知道自己身体不能生气,可心里实在气愤——作为病人,不仅没能得到妥善医治,反而因医生的失误再次受伤害,院方不仅不给予安慰和妥善处理,态度还如此敷衍,任谁都难以接受。 温女士在视频中并未说明是否接受赔偿,不过不难猜测,她目前身体不适,可能没太多精力纠结此事,因为还需要安心养身体。 网友们看后也觉得无语,既想理解院方工作繁忙,又无法认同其敷衍的态度。 即便日常接诊量大,医疗工作本身也需要绝对严谨。温女士那么信任院方,结果却再次受到伤害,这让她内心如何承受? 或许对于医院来说,事后担责没那么重要,但1000元的赔偿和轻描淡写的道歉,确实太敷衍了。 其实温女士想要的可能并非金钱,而是一份真诚的内心安慰——生病的人本就需要温暖,否则又怎能扛过病痛的“寒冬”?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温女士的案例中,院方在取样手术后将纱布遗留在其体内,属于典型的诊疗操作失误,直接导致温女士腹部疼痛加剧、出现褐色分泌物等二次伤害。 医务人员的疏忽过错明确,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而非简单以“道歉+1000元”搪塞。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出,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从事件经过来看,院方未依法告知其合理的维权途径,反而试图以低价赔偿“了事”,这进一步违反了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定程序,加剧了患者的不信任感。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信源:抚州发布202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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